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水利工作法律法规,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县水法治建设工作,起草县级权限范围内的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水利政策,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政策建议;拟订全县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水资源综合规划、跨区域水利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实施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资源的统一规划和配置,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点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指导开展全县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行业供水和村镇供水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水利改革发展相关工作,参与对水利改革发展成效考核;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提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县级水利资金和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行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管理工作。

(四)指导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负责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制定有关标准;负责用水总量控制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中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和雨洪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六)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河道、湖泊以及河口、滩地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检查等工作;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指导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有关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者跨区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并协调落实南水北调工程、引黄入库工程等骨干调水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地方配套工程建设;承担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工作。拟订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负责重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监督实施工作;牵头做好荒地、荒滩、荒沟治理开发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编制农村水利发展规划和地方行业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大中小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组织查处全县重大涉水违法事件,调处跨区域水事纠纷,受县政府委托调处县际间和市际间水事纠纷,负责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重点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

(十一)负责全县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负责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创新服务工作;指导全县水利系统对外交流合作、利用外资、引进国(境)外智力等工作;指导水利宣传、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其他涉及防洪的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的防洪论证提出意见,指导重要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照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的各项工作;承担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四)负责协调县内涉及黄河、赵牛新河、班滑河、二干沟、位山灌区、南水北调干线工程的有关事务。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本行业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办公室
负 责 人周勇
办公电话0635-6029808
机构职能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应急值班、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保密、调研、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指导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利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承担水利施工企业和重点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重大水利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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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工股
负 责 人周振
办公电话0635-6029828
机构职能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利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参与拟定全县水利人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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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股
负 责 人辛传羽
办公电话0635-6029818
机构职能主要职责:编制县级水利部门预决算,提出水利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建议;承担县级水利资金及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税收事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局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以及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中财务经济活动的内部审计监督工作;拟订全县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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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办公室
负 责 人秦明
办公电话0635-6029836
机构职能主要职责: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资源监测;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关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组织编制并发布水资源公报。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制定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中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和雨洪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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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政法规股
负 责 人卓斌
办公电话0635-6029812
机构职能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起草县级权限范围内的水利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有关政策。承担局机关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等相关工作。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调处跨区域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指导全县水利普法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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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股
负 责 人苏光
办公电话0635-6029861
机构职能主要职责:拟订全县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指导编制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提出县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规模、方向和项目安排建议;承担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相关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负责牵头水利改革发展相关工作。组织提出并协调落实南水北调工程、引黄入库工程等骨干调水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地方配套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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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股
负 责 人陈绪勇
办公电话0635-6029892
机构职能主要职责:指导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指导县骨干河道堤防、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者跨区域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负责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承担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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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旱灾害防御股
负 责 人李阳
办公电话0635-6029802
机构职能主要职责: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指导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组织指导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组织开展跨区域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负责跨区域跨流域骨干水网工程水资源调度管理工作;承担县内涉及引用黄河水的综合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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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股
负 责 人汝国栋
办公电话0635-6029829
机构职能主要职责:组织指导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组织开展水土流失监测、预报。承担荒地、荒滩、荒沟治理开发有关工作。负责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和水土保持项目建设管理的监督检查。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河道、湖泊、河口、海岸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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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调工程服务中心
负 责 人朱涛
办公电话0635-6029816
机构职能(一)承担县域范围内的南水北调工程、移民迁占与工程管理服务等工作。(二)承担年度调水任务和上报引水指标申请,参与执行大秦水库年度调水任务。(三)完成县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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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排灌工程服务中心
负 责 人牛雪梅
办公电话0635-6029806
机构职能(一)承担引黄供水计划的调配、测水、测沙、灌区统计、水费计收等工作。(二)承担对水利工程占压地面进行迁占等工作。(三)承担灌区骨干工程及配套设施的设计、建设与管理维护等工作。(四)承担加强内河防汛抗旱设施建设,灌区内河道管理等工作。(五)确保灌区安全运行,协调灌区各干渠水量分配,全力做好引黄供水。承担灌区堤防日常巡查、维护,灌区节制闸等建筑物的日常管理等工作。(六)完成县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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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供水服务中心
负 责 人李长栋
办公电话0635-6029830
机构职能(一)组织实施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水源地保护。(二)参与拟定饮水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应急预案;配合发改、财政等部门核定农村供水水价。(三)承担全县农村供水水质的巡检、检测工作。(四)完成县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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