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冬季)(节假日除外)
主要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
(二)对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的预测、预警,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三)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研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组织研究全县性的重大价格政策措施;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研究提出运用经济杠杆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
(四)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五)承担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责任。按照规定权限,安排县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基金和投资计划。
(六)组织拟订全县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提出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七)组织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战略性问题的研究,参与拟定全县粮食流通、粮食储备、物资储备等方面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