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负责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政府规章草案。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社会团体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和促进县民政局业务主管的社会组织及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县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及收入调查、核对工作。

(四)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执行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协调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

(五)执行省市级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限、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执行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乡镇以下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申报工作,做好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

(六)负责指导全县婚姻登记工作。执行全县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执行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贯彻落实上级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有效组织全县社会慈善捐助工作,并依法开展慈善公益活动。

(十二)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管理国家拨付的民政事业经费和省、市、县拨付的民政事业经费,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负责全县民政统计工作。

(十四)负责社会福利等各类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工作,负责福利彩票发行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办公室
负 责 人李文飞
办公电话0635-3270800 0635-7790789
机构职能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应急、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民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规章,研究制定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负责全县民政事业费的管理,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内部审计;负责全县民政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政治思想工作、党建工作及纪检、监察、安全生产、信访、党员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县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会费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社会组织活动,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依法登记而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指导全县社团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人事负责局机关和局下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局民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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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室
负 责 人孙栋
办公电话0635-7790798
机构职能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督导各级低保经办机构进行动态管理和审核、审批、复核、公示工作;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督导各级低保经办机构进行动态管理和审核、审批、复核、公示工作;指导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及收入调查、核对的工作;保障集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和照料护理权益;指导全县低保(贫困)家庭重度失能人员集中供养工作;指导全县“救急难”临时救助工作;指导全县参与全县住房、教育、医疗、司法救助等相关办法;指导全县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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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务室
负 责 人孟庆生
办公电话0635-7790705
机构职能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救助站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孤儿及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的审批发放工作;负责全县留守儿童统计及登记工作;负责全县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婚姻登记和弃婴儿童收养工作;倡导婚丧习俗改革;负责全县殡葬事务。参与执行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全县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社会福利主要职责:承担全市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全市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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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权和社区室
负 责 人娄玉红
办公电话0635-7790723
机构职能制定社区建设规划和社区服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起草有关社区工作的地方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建设,推动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与发展。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组织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以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内容的村(居)民自治工作,加大村务公开工作力度,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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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划地名室
负 责 人李雪
办公电话0635-7790719
机构职能承办全县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检查、监督标准地名的使用,负责标准地名的发布;承担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政府驻地迁移的申报工作;边界线勘定和管理,边界线联检工作,调处理边界纠纷;整理地名资料,编辑出版全县行政区划地图、图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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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总会办公室
负 责 人陈顺海
办公电话0635-7790799
机构职能(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山东省慈善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文件规章。(2)有效组织开展“慈心一日捐”等慈善募捐活动,接收社会各界爱心捐赠。(3)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范围内,开展多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动。(4)完成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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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务中心
负 责 人刘丽华
办公电话0635-7790791
机构职能(1)负责救助城区内的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2)承担辖区养老机构的管理的辅助性、技术性。‍(3)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4)承担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5)承担社会救助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6)承担社会救助综合管理平台管理维护工作(7)完成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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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仪馆
负 责 人辛强
办公电话0635-3454103
机构职能负责遗体接运、遗体冷藏处理、遗体火化、骨灰寄存;为丧户提供殡仪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移风易俗、破除迷信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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