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负责起草县级权限内的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承担中共东阿县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拟订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全县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担全县乡级行政区划代码管理工作,负责县级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县内镇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负责全县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

(五)拟订全县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全县婚姻登记工作。

(六)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拟订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全县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全县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县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全县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县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监督省级财政拨付和市级财政拨付以及县级财政安排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使用。负责全县民政统计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民政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者参加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安全事故处置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社会救助室
负 责 人曹凡
办公电话0635-7790733
机构职能拟订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监督检查社会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开展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负责全县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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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负 责 人宫雪
办公电话0635-3270800 0635-7790789
机构职能(一)办公室(挂社会组织管理室牌子)。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民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起草县级权限内有关民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民政综合性政策理论研究。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和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治宣传等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全县民政系统职能转变工作,组织编制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民政领域政务服务标准化。协助做好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相关工作。负责牵头本领域、本部门人才工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拟订全县民政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拟订全县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制度和民政系统财务管理制度,拟订省级财政拨付和市级财政拨付以及县级财政安排的民政事业资金分配意见。负责全县民政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拟订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执法监督。负责县民政局主管和在县级登记且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中共东阿县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社会捐助工作。拟订全县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管理监督全县福利彩票的开奖和代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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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划地名室
负 责 人李雪
办公电话0635-7790719
机构职能拟订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全县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建议,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担全县乡级行政区划代码管理工作,负责县级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县内镇际边界争议。承办与邻区(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宜。监督管理全县地名工作,审核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和县际、镇际边界地名命名、更名。组织地名方案编制和信息化建设,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审定本县行政区划、边界和标准地名图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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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务室
负 责 人孟庆生
办公电话0635-7790705
机构职能社会事务室(挂儿童福利室牌子)。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全县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构管理工作,督促其落实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做好全县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县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收养登记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督促其落实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承办涉港澳台收养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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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室
负 责 人崔腾
办公电话0635-7790709
机构职能养老服务室(挂老龄工作促进室牌子)。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全县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县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承担全县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参与拟订全县发展银发经济的推进措施。指导协调全县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推动落实老年优待政策。拟订全县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高龄津贴、经济因难老年人补贴等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县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督促其落实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组织推进全县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导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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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务中心
负 责 人崔腾
办公电话0635-7790709
机构职能(1)负责救助城区内的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2)承担辖区养老机构的管理的辅助性、技术性。‍(3)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4)承担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5)承担社会救助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6)承担社会救助综合管理平台管理维护工作(7)完成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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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仪馆
负 责 人李文飞
办公电话0635-3454103
机构职能负责遗体接运、遗体冷藏处理、遗体火化、骨灰寄存;为丧户提供殡仪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移风易俗、破除迷信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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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总会办公室
负 责 人张莉芳
办公电话0635-7790799
机构职能(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山东省慈善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文件规章。(2)有效组织开展“慈心一日捐”等慈善募捐活动,接收社会各界爱心捐赠。(3)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范围内,开展多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动。(4)完成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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