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对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县政府推进依法行政日常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调解、行政裁决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
      (四)负责综合协调全县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职责。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驻阿市级人民监督员推荐、综合素质考核。指导、监督全县司法所、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和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和公证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八)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协同推进司法行政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县司法局履行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纳入公民普法内容,指导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办公室
负 责 人张斌
办公电话0635-3281327
机构职能负责文电、会务、信息、督查、值班、后勤、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政务公开、综合性文稿起草、信息化建设等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统计工作和协调指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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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组织人事室
负 责 人张云
办公电话0635-3281327
机构职能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社会保障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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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审查法治调研督察室
负 责 人明汝杰
办公电话0635-3276172
机构职能承担县政府规范文件合法性审核,统一编号,备案工作。承担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县直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规范性文件。接受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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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应诉室
负 责 人孙红利
办公电话0635-3276167
机构职能负责县级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应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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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监督室
负 责 人姚庆云
办公电话0635-3276172
机构职能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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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室
负 责 人徐宪彤
办公电话0635-3276158
机构职能负责制定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全县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推进全县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建设。指导全县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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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室
负 责 人朱珊珊
办公电话0635-3276158
机构职能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指导监督全县司法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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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工作室
负 责 人田永新
办公电话0635-3276159
机构职能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安置帮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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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与依法治理室
负 责 人刘菲
办公电话0635-3276158
机构职能负责拟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全县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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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中心
负 责 人田永新
办公电话0635-3282148
机构职能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受理、审批法律援助申请,组织、指派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负责指导、检查法律援助人员办理具体法律援助事项,对案件质量进行监管,确保办案质量;负责对全县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援助服务业务学习和培训;负责对全县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点进行业务指导;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登记、统计和档案收集管理工作;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和交流;负责向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发放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补贴;负责法律援助报表统计上报工作及工作信息反馈工作;负责与全县妇老残等社团组织及公、检、法等部门的联系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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