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一)负责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规范性文件、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管理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

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组织落实国家和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落实上级制定的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组织落实国家和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组织实施县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组织落实国家和省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政策,指导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全县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医保筹资和报销调整机制,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复合型支付方式,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按照职责分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ー)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规划财务和法规股
负 责 人周英、张树杰
办公电话0635-3269319
机构职能   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一负责编报本部门年度预决算,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推进信息化建设,负责医疗保障数据统计分析。组织起草医疗保障领域的规范性文件、政府规章草案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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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支部
负 责 人宫伟伟
办公电话0635-3269309
机构职能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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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监督管理股
负 责 人陈凯
办公电话0635-3269310
机构职能   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统筹管理办法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使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负责定点医疗机构稽核工作,对住院患者的住院情况进行稽核,对冒名顶替及轻病纳入等违规情况子以处理,对定点药店的刷卡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单位参保人员人数及缴费基数的稽核,对参保单位的人员参保情况进实地稽核,对参保单位缴费人员的缴费基数进行稽核,防止基金流失。开展医疗保障基金检查,依法査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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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服务和价格管理股
负 责 人纪畅
办公电话0635-3269309
机构职能   组织落实医保目录,拟识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组织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制定全县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杰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例,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组织落实国家和省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配送、结算管理政策,指导集中采购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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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保障股
负 责 人甘宁
办公电话0635-3269310
机构职能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全县医疗救助工作,承办中央、省、市、县财政相关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县医疗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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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负 责 人高亮
办公电话0635-3275125
机构职能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考核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工会和妇联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等有关工作。负责对外合作交流。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保障各医院、各卫生室医保业务专网的正常运行及安全工作。负责管理医疗保障业务经办人员的系统操作权限,汇总上报医疗保障系统新增需求及各类问题并协助处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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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负 责 人刘晓真
办公电话0635-3269320
机构职能(一)承担本县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大病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权益记录、待遇支付、基金管理、参保单位征缴稽核以及参保人员经办服务工作。(二)承担本县定点医药机构结算基金的划拨,职工、居民医药费和生育保险个人报销金的划拨等工作。(三)承担本县离休人员、二乙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日常信息管理、缴费基数核定、结算报销等相关工作。(四)承担本县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经办工作。(五)承担本县异地就医及转诊转院管理服务工作。(六)承担对本县医疗机构慢特病评审结果核查的辅助性工作;承担对医疗机构慢性病用药、检查项目及医药费报销等项目检查的辅助性工作。(七)承担本县医保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统计、运行分析工作。(八)承担本县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申报核定等工作。(九)承担本县定点基层门诊医疗保险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承担对本县基层门诊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医保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十)完成县医保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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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基金管理服务中心
负 责 人张珂
办公电话0635-3269308
机构职能(一)承担我县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大病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支付、使用的稽核工作;承担我县医保基金内部控制工作。(二)承担本县医保基金支付预警平台的建设、维护工作,定期对基金支付的动向、流向进行检查,处理发现的预警问题。(三)承担全县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日常监测平台的建设、维护工作。(四)承担对全县参保人员意外伤害的调查认定工作。(五)完成县医保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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