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对《2023年物业服务水平创新提升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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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提升我县城市居民小区物业服务水平,推进物业管理和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切实提高居民居住环境,助推品质生活之城建设,现就推进我县城市居民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工作,制定了《指导意见》。
二、决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二)《物业管理条例》
(三)《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四)《聊城市物业管理条例》
三、主要内容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打造和谐物业、建设美好住区、提升群众幸福感”为目标,推动物业管理与基层党建、社区治理融合并进,全面提升物业综合管理水平,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2023年,全县住宅小区实现物业服务全覆盖,物业管理制度全面完善,属地管理体制和部门联动机制全面理顺;全县物业管理秩序更加规范,服务质量全面提升,物业投诉量同比下降20%以上;形成“党建引领,政府支持,基层主导,业主主体,市场运作”五位一体、良性发展的物业管理新格局,并实现长效化监管。
重点任务:《意见》包含5个方面15条重点任务,主要从完善“1+4”制度体系、分类施治管理、扶持行业发展、强化党建引领、理顺体制机制五个方面创新提升,进一步完善制度、理顺体制、规范行为,并从组织领导、资金保障、监督考评、舆论宣传四个方面加强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实质性解读
《意见》中老旧小区改造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主要侧重于基础类改造,应改尽改。并在广泛听取业主意愿的“提下按照“一小区一方案”的原则进行改造。
1、基础类改造
主要解决基础设施缺失和老化问题,以水、电、暖、气、道路、安防、屋面防水、雨污分流八项内容的改造为主,辅以拆违拆临、公共照明、环卫、消防、绿化等。
2.完善类改造
以完善老旧小区功能为主要目标,在完成基础类改造的前提下,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重点完善社区和物业用房、建筑节能改造、加装电梯、停车场、文化、体育健身、非机动车停车棚及充电设施、无障碍设施等内容。
3.提升类改造
以提升老旧小区品质为主要目标,包括完善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家政、商业设施以及智慧社区等。
五、关键词解释
1、“1+3+N”工作体系:“1”时社区党组织,“3”是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社区物业公司“三位一体、交叉融合”,“N”是楼长单元长、公益性岗位人员、志愿者、双报到党员等党员等社会力量,实现基层治理共建共治共享。
2、老旧小区:是指2005年12月31日前在县城区国有土地上建成,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拟对小区进行拆迁改造、棚户区改造不得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3、维修基金: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
六、解读机构、解读人
解读机构:东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赵修波
联系电话:0635-6179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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