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县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资金补助办法》(2024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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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一、制定背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着力解决基基层医改面临的新问题,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基本药物制度,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药品供应、人事分配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二、决策依据:财社(2022)31号《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三、出台目的:为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偿机制,落实政府卫生投入政策;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四、重要举措:依托信息化手段,强化量化考核、效果考核。
五、涉及群众切身利益:
新的考核体系更能调动基层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积极性,基本药物补助资金分配办法也更加公平合理。从而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量,强化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的主导地位,保障群众能长期持久的享用到价廉质优的国家基本药物。
六、服务事项
无
七、行政执法事项
无
八、关键词诠释
国家基本药物:指由国家政府制定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制定该《目录》的目的是要在国家有限的资金资源下获得最大的合理的全民保健效益。
国家基本药物的遴选原则为: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包括预防、诊断、治疗各种疾病的药物。随着药物的发展和防病治病的需要,每两年调整一次。
九、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东阿县卫生健康局
具体联系人:高广雨
咨询电话:0635--3276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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