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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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畜牧兽医站、水产站:
为确保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认真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扎实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及国家、省、市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断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结合县域内生产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和了解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及时掌控风险隐患,有针对性的加大农业生产指导和过程控制,使我县农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让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得到保障,进一步推进争创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工作标准和任务。
二、检测活动安排
(一)监测范围和品种
监测范围:蔬菜瓜果监督抽查范围为农产品生产基地、种植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散户等;畜产品监督抽查范围为全县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中小型规模散养户、生猪定点屠宰场及其他屠宰场;水产品监督抽查范围为全县水产养企业、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
县域内农产品抽样地点应具有代表性,凡属重大活动农产品供应基地,对外销售农产品必须列入每次监测范围。在五一、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开展抽查活动,每次监测样品不少于30个批次,可根据农时季节确定抽检品种;被确定的抽样单位不得拒绝抽检,否则其产品按不合格处理。
监测品种:(1)蔬菜瓜果:韭菜、番茄、辣椒、茄子、黄瓜、甘蓝、白菜、小白菜、芹菜、花椰菜、菜豆、豇豆、菜心、空心菜以及梨、苹果、草莓、等蔬菜瓜果。(2)畜产品:猪肉、牛肉、羊肉、驴肉、禽肉、禽蛋;猪、牛、羊、驴尿液等。(3)水产品:鲤鱼、鲢鱼、鳙鱼、草鱼、甲鱼等。各镇(街)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抽样数量、品种可根据季节适当调整。
(二)检测内容及方法
蔬菜瓜果检测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定性检测,主要针对于有机磷及氨基甲酸酶类的农药,使用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进行检测;二是定量检测,通过气象色谱仪对国家要求检测有机磷和有机氯的农药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定量检测。全县全年定性抽检农产品数量不少于8000个批次,定量抽检农产品数量不少于350个批次,风险监测农产品数量不低于100批次。
畜产品检测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定性检测,主要利用廋肉精快速检测卡快速筛查动物尿液中的β兴奋剂(Clen等)进行检测;二是定量检测,通过液相色谱仪、串联质谱仪对国家要求检测的动物产品及动物尿液中的兽药残留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定量检测。全年定性抽检畜产品数量不少于5000个批次,定量抽检畜产品数量不少于150个批次,风险监测畜产品数量不低于100批次。
水产品检测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定性检测,主要对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等兽药残留进行快速筛查;二是定量检测,通过液相色谱仪、串联质谱仪等对国家要求检测的水产品兽药残留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定量检测。定量抽检水产品数量不少于30个批次,风险监测水产品不低于20批次。
三、样品抽取
蔬菜瓜果检测要严格按照抽样操作规程进行抽样,抽样按 NY/T762-2004规定执行。抽样人员应事先准备好抽样单、抽样袋、标签等抽样用具,并保证这些用具整洁、干燥,不会对样品造成污染。抽样过程不应受雨水、灰尘等污染。大棚蔬菜以每个大棚为一个抽样单元,露地菜每3亩为一个抽样单元,不足3亩的以每种植户的同一品种的蔬菜为一个抽样单元。在抽样单元内按对角线法、梅花点法、蛇形法等方法随机采集样品,每个抽样单元内抽样点不少于5处,每个抽样点1平方米左右,随机抽取该范围内的蔬菜作为检测样品,每个样品抽取量不少于3公斤,白菜、冬瓜、西瓜等大果形瓜菜不少于2个。抽样人要与联络员共同确认样品的真实性和代表性,抽样完成后,要认真填写抽样单,由抽样人员和经手人共同签字确认。抽样人员要及时将样品送回检测室,在运输过程中要避免样品受到污染和变质。
畜产品抽样要严格执行《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规范》(NY/T 1897-2010),按要求组织人员采样,采样现场要拍照留存,确保样品的真实性和代表性。采样单位要监督规范填写抽样单,按规定留样。在屠宰企业抽取的样品,要记录检疫证号,保证样品的可追溯性。采样单位与检测机构要按规定程序做好样品交接,并做好记录与汇总。对抽样单信息记录不全或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样品,检测机构可拒绝接收。在抽检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部分品种不能满足抽样数量要求,可以延伸至其他畜种,尿液可以相互代替。如屠宰环节猪牛羊驴尿液不满足抽样数量要求,可延伸至养殖环节。出现品种代替情况的,被抽样镇街监管站要进行书面说明。
水产品抽样要严格按照《水产品抽样规范》(GB/T 30891-2014)等有关规定执行。参与抽样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依法履责,规范抽样程序,确保抽样、检测等各项工作合法、合规。原则上在同一池塘或育苗池只能抽取2个样品,每个被检单位抽取同一品种数量不超过2个,样品总数量不超过6个。
四、监督抽查
(一)节假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做好“五一、十一、元旦与春节”等重点节假日的抽检工作及日常监测工作。
(二)重大活动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具体时间和任务可按照制订的监测计划和上级监测任务要求进行抽样监测。
(三)跟踪监督抽查。对监测结果认真分析,快速查找原因,及时报送情况,落实好监督抽查措施。
五、对不合格样品的追查
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出结果后,及时将不合格样品检测情况反馈到被检地的镇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畜牧兽医站、水产站。同时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协同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依法对监测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及样品进行追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同时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根据预案要求,对超标样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附件:
1、2023年全县计划完成蔬菜瓜果监测任务数量
2、2023年全县计划完成畜产品监测任务数量
3、2023年全县计划完成水产品监测任务数量
4、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明细
东阿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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