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简明问答】关于印发《东阿县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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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方向是什么?
突出稳产保供机具供给。聚焦机播增产和机收减损,重点支持深耕犁、高性能播种机、大型智能高端联合收获机械、粮食烘干设备等有助于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特色产业发展急需、农机装备补短板以及事关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的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拓宽“潜力”产业机具补贴范围。围绕设施农业、畜牧养殖等产业发展急需机具,加大补贴力度,不断拓宽补贴种类范围,大力发展智能养殖(含渔业)设备、蔬菜初加工成套设备、温室大棚骨架、标准化猪舍钢结构、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方面设施装备。
二、补贴对象都有什么?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三、什么是补贴范围?
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24大类51个小类117个品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实行年度动态调整。常规机具必须是我省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永久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铭牌,并将出厂编号用钢(铸、刻)印等方式固化在机体易见、易拓印、不易锈蚀和损坏的位置上,保证清晰易辨、规范完整。申请补贴机具的生产和购机日期须同时在农机鉴定(认证)证书或其他报告等有效期范围内。将我省上一轮(2021—2023年,下同)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无用户或较少用户申请补贴的挖坑(成穴)机、起垄机、灭茬机(不含平茬机、宿根整理机)、铺膜机、苗床用土粉碎机、营养钵压制机、抛秧机、中耕机等8个机具品目退出补贴范围。对我省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拉幕(卷帘)设备、湿帘降温设备、水井钻机等3个机具品目以及旋耕机、微型耕耘机、深松整地联合作业机、条播机、穴播机、旋耕播种机、秸秆还田整地播种机、撒(抛)肥机、田园管理机、秸秆粉碎还田机、饲料(草)粉碎机、增氧机等12个机具品目的部分档次产品,实行退坡处理,逐步降低补贴额测算标准,到2026年退出补贴范围。
四、补贴标准是什么?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全省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补贴额一览表由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五、补贴资金分配与使用是怎么样的?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以及开展有关试点和农机报废更新等。中央、省级财政安排的资金要优先用于以往年度已录入但尚未兑付及当年已购机的补贴申请,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省、市财政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加强资金使用情况动态监测,定期调度和通报资金使用进度,督促预算执行较慢地区加快使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必须足额保障,不得挤占、截留、挪用或用于其他支出。
六、申请办理流程是什么?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个人购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购机发票、行驶证(牌证管理机具),组织购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公户信息、购机发票、行驶证(牌证管理机具),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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