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稿解读】《关于东阿县农业灌溉供水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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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01-09

【文稿解读】《关于东阿县农业灌溉供水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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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订理由

我县农业灌溉供水价格原文件《关于东阿县引黄灌区农业用水价格的通知》(东发改〔2023〕5号),于2026年1月9日到期。县发改局结合成本变化情况,进行了政策修订。

二、修订依据

本通知依据《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水价机制改革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1〕1059号)、《关于全面推行农业用水计量水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2〕909号)、《关于完善农业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5〕887号)等政策文件,经部门调研后形成,确保内容的科学性、合法性和可操作性。

三、新旧政策的衔接和差异

郭口灌区骨干工程供水价格和自流灌区终端水价与旧政策相衔接,维持不变。同时,提(泵)灌区及井灌区农业供水终端价格较之前略降低,是新旧政策之间的差异。

四、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元/m³)

郭口灌区骨干工程

0.09

位山灌区骨干工程

0.124

骨干工程平均供水价格    (即补源水价)

0.10

自流灌区

0.11

提(泵)灌区

粮食作物

0.16

经济作物及养殖业

0.18

井灌区

粮食作物

0.31

经济作物及养殖业

0.33

五、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6年1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9年1月9日。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部门:东阿县发展和改革局

具体联系人:赵洁

咨询电话:0635-3289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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