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关于明确东阿县普惠性养老机构床位费及照料护理费试行收费标准等事项的通知
113715240043246350/2025-45604766
东阿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01-23

【部门解读】关于明确东阿县普惠性养老机构床位费及照料护理费试行收费标准等事项的通知

字号: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聊城市民政局 聊城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山东省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为推动普惠性养老服务付费可享有、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服务可持续,促进我县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需尽快确定普惠性养老机构床位费及照料护理费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标准。对有意向开展普惠性养老服务的机构,按照程序开展认定工作,对符合要求的尽快通过审核并向社会公示。

二、起草依据

依据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发展改革和委员会《山东省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民〔2024〕35号)等有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

在东阿县范围内依法办理注册登记,符合《山东省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鲁民〔2024〕35号)规定,自愿申报并经当地民政部门认定且向社会公布的养老机构。

四、收费项目

普惠性养老服务收费项目包括床位费、照料护理费、伙食费和其他服务费。其他服务收费包括为入住老年人提供个性化服务、代办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五、收费标准

1.床位费、照料护理费实行政府指导,收费标准实行分级管理,床位费中包含取暖费、空调费、水电费等,不得另行收取。该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下浮不限(详见文中附件)。

2.伙食费、其他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伙食费依据实际发生的成本,按照非营利性原则据实收取;其他服务收费包括为入住老年人提供个性化服务、代办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养老机构与入住老年人或其家属(代理人)以合同形式约定。

六、解读机构:东阿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唐玉友

       联系电话:0635-3280868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