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关于《东阿县项目投资服务指南》的政策解读
字号:
大 中 小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实施和监督管理制度,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12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字〔2020〕232号)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县发改局启动了《东阿县项目投资服务指南》起草工作。
二、决策依据
认真分析总结近两年来政府投资项目决策、项目审批、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短板,多次与县直部门就有关问题进行沟通研讨,并到项目单位调研,深入听取意见建议,先后两次征求10个镇(街)、经济开发区和14个县直部门意见建议,对各方面提出的修改建议进行梳理和研究,形成《服务指南》。
(一)关于主体和权限。东阿县发展和改革局制定《服务指南》,主体适格,且属法定职权,符合法律规定。
(二)关于内容。《服务指南》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与上级文件没有冲突,没有超越法定职权。
(三)关于程序。《服务指南》的制定过程遵循了《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了决策启动、公众参与、集体讨论等程序,确保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三、主要内容
《服务指南》共7章43条。
第一章为“总则”,共4条,主要阐述统理《项目投资服务指南》的目的,明确适用范围,对政府投资资金投资方式作了界定,明确相关部门承担的审批、管理和监督职责;
第二章为“项目决策”,共6条,主要阐述项目决策依据、项目储备制度、项目安排条件、项目计划编制方式等;
第三章为“项目审批”,共9条,主要阐述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建议书申报和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和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申报和审批、估算和概算调整审批等;
第四章为“项目实施”,共12条,主要阐述项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资金拨付和使用、进度管理、竣工管理等;
第五章为“监督管理”,共5条,主要阐述项目后评价制度、各职能部门对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等;
第六章为“法律责任”,共4条,主要阐述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为“附则”,共3条,主要对本指南的特殊事项、负责解释单位、施行日期进行说明。
四、实质性解读
县发改局是县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批以及项目储备、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和项目综合管理。办理地址:位于东阿县文化街197号政府办公楼3楼306办公室。
县财政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安排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按规定拨付基本建设资金。办理地址:位于东阿县阿胶街103号。
县审计局负责对项目工程预算、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负责管理和审计。办理地址:位于东阿县府前街光明大厦15楼。
县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水利、监察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按其职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监管。
五、关键词解释
固定资产投资:是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企业在一定时间内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活动及其相关费用的变化情况。
政府投资: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政府部门或其授权机构使用财政预算内建设资金“、政府性专项建设资金 (基金) 、政府筹措的资金、政府接受使用的社会资金国债“等财政性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
六、解读机构、解读人
解读机构:东阿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汝警玉
联系电话:0635-329080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