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题解读】《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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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规范涉企检查行为,着力解决涉企行政检查过多过频、随意性大以及任性检查等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工作方案》。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政策内容,现做如下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及依据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涉民营企业行政检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将涉企行政检查作为重点内容,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首次在国家层面就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作出全面部署安排,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分别制定了《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为确保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在我县有序推进、落地落实,全面提升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质效,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工作方案》围绕8个方面,明确了24项具体措施。一是针对行政检查事项多、频次高等突出问题,理清行政检查权责,改进检查方式方法。二是实施清单管理,落实涉企行政检查“一张表单”制度等,厘清检查边界。三是规范计划备案,提出规范年度检查计划制定和备案,规范专项检查计划批准等。四是严格检查程序,全面推广应用 “鲁执法”平台,严格执行“扫码入企、逢进必扫”等,规范检查行为。五是改革检查方式,深化“综合查一次”,建立“分级分类”精准监管制度等,开展差异化监管。六是推广“监督+服务”,建立企业 “一业一册”,严禁执法外包,杜绝以“第三方服务”变相干预企业经营。七是构建联合监督体系,完善监督多渠道协作机制,提升联动监督效能。八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培训和宣传等。
三、主要特点
一是规范实施行政检查行为,建立“分级分类”精准监管制度,出台《东阿县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指导意见》,严格控制对同一企业实施行政检查的年度频次上限,对风险低的企业“无事不扰”,对高风险企业适当增加检查频次,但不得超出规定的年度频次上限。
二是明确要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要求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实“入企扫码”。未扫码或未打卡入企的,企业有权拒绝。对违反该要求的,企业可以通过“爱山东”APP 等渠道予以反馈。执法辅助人员、网格员、临时工等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实施行政检查。企业对行政执法人员提出回避申请的,要依法审批并告知结果。
三是深化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试点,推动涉企评估制度与“鲁执法”规范涉企平台相结合,专门出台《涉企行政检查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实施细则》,对涉企行政检查案件可能对企业造成的经济影响进行预判,依法降低行政执法特别是行政检查对企业的负面影响。
四、本级政策措施与上级的异同
相同点:本《工作方案》全面承接了省市政策的核心精神,全方位、全流程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并依托平台实现涉企行政检查“事前备案、计划匹配、扫码入企、全程留痕、事后评价”。
差异与细化:东阿县工作方案的特点在于其操作性更强,任务更具体,并且与东阿县承接的省级试点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相结合,进一步细化涉企行政检查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完善事前评估、事中评定、事后评价闭环,构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全周期管理体系,全力打造“法治更优、服务更暖”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解读机构、解读人
解读机构:县司法局
联系人:姚庆云
联系电话:0635-3276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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