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东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阿县2024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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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场推进会议精神,切实保障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根据教育部、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统一部署安排,制定了本县的实施方案。该方案旨在通过阳光招生行动,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提高招生透明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得到切实保障。现对2024年招生政策简要解读。
一、主要举措与亮点
(一)完善招生入学政策措施,坚持依法招生。坚持以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坚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坚持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均衡发展教育服务体系,规范办学行为,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科学优化学位资源供给,坚持就近入学。根据全县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依照街道、路段、小区、村组等划定适当的区域,确保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享有相应的学位。
(三)严格规范民办学校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全面落实“公民同招”,免试入学。根据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要求,按照全县新招学生人数5%的比例下达招生计划。民办学校具体招生方案和招生简章,在县招生政策出台后制定,报县教体局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四)优化招生入学流程。巩固义务教育招生“零证明”工作成果,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要求。对已有招生入学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加强招生入学所需居民政务数据信息共享应用力度,实现适龄儿童报名信息自动采集、自动校验。
(五)维护各群体平等入学权益。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享受平等适宜的义务教育。深入推进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减轻其提供材料负担。落实教育资助政策,确保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六)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包括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等。这些纪律要求旨在确保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
二、实施步骤与保障措施
(一)制定东阿县2024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聊城市教体局2024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方案专要求,制定东阿县招生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工作步骤及责任分工。
(二)公开县级招生方案。通过政府网站、平台等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工作相关信息(如招生政策、招生办法、招生范围、招生日程安排、招生结果等),接受社会监督。
(三)组织招生入学报名。按照阳光招生实施方案要求,适时开通线上、线下报名渠道,受理群众适龄子女入学报名。
我县2024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行动是推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通过优化学位资源供给、完善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等措施,可以有效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利。同时,也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支持义务教育发展,为孩子们创造更加公平、优质的教育环境。
解读专家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专家:刘培武(东阿县实验小学党总支书记)
政策解读专家单位:东阿县实验小学
咨询电话:0635-3288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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