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东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阿县2024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分类
教育
索引号
11371524MB280546XW/2024-45399508
文号
东政办字〔2024〕5 号
发文单位
东阿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7-02
发布日期
2024-07-02
效力状态
有效

东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阿县2024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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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阿县2024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

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东政办字〔2024〕5 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2024)专 项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 号)、山东省教育厅《关 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鲁教基 函〔2024〕37 号)、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 2024 年义 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 (聊教体字〔2024〕11 号) 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实际,现就东阿县 2024 年义务教育阳光 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二十大精神,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 法》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规定,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 校免试就近入学要求,切实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行为、维护招生 工作秩序,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坚持以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文件为依据,坚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 坚持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均衡发展教育服务体系, 规范办学行为,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户籍为主、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根 据全县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 依照街道、路段、小区、村组等划定适当的区域,确保辖区内符 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享有相应的学位。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政府网站、平台 等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工作相关信息(如招生政策、 招生办法、招生范围、招生日程安排、招生结果等),接受社会 监督。

三、招生报名时间

初中一年级报名时间:7 月 4 日-5 日;

需调剂、进城、回原籍的报名时间:7 月 10 日-12 日; 小学一年级报名时间:7 月 15 日-19 日。

四、招生条件

(一)公办小学的招生条件

东阿县户籍或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和其他符合教育  优待政策的非东阿县户籍、年满 6 周岁(2018 年 8 月 31 日〔含〕 前出生)的儿童。公办小学划片招生,与就读的幼儿园位置无关。 适龄儿童、少年因自身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监护人应当向招  生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报县教体局审核备案。

1.城区公办小学招生条件。

(1)城区户籍的儿童,依据户籍地址实行划片招生,若不 动产权证(房产证)地址与户籍地址不一致,可双向选择、就近 入学。报名时需提供:户 口本、监护人身份证。若依据不动产权 证(房产证)地址报名,还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购房 发票(房产需已交付使用)。

(2)县内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县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据务工单位地址实行划片招 生,报名需提供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连续时间 6 个月以上的 房屋租赁备案证、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交纳凭证。

县内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依据城区工商营业执照地址实 行划片招生,报名需提供:户 口本,监护人身份证,连续时间 6 个月以上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注册地址在城区的工商营业执照 (需未列入异常经营,未标记为异常状态)。

县内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在城区内有不动产(房产),也可按 照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学,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房产需已交付使用);小产权房 屋需提供所在单位或村居证明,社区盖章确认。

(3)县外来阿务工经商随迁子女,按照职工劳动保险缴纳 单位地址或城区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地址,实行划片招生。报名时 需提供连续时间 6 个月以上的职工养老保险交纳凭证或连续时 间 6 个月以上的城区工商营业执照(需未列入异常经营,未标记 为异常状态)。有居住证的也可按照居住证地址,就近入学。

(4)为优化教育资源,对城区小学进行调整,第三实验小 学并入实验小学,教学统一管理,教师统一调配,分校区进行划 片招生(城区公办小学招生报名条件示意图见附件 4、城区公办 小学划片范围见附件 5)。

2.镇公办小学招生条件

各镇户籍的儿童,依据户籍地址在所在镇小学报名,报名提 供户口本即可。

(二)公办初中的招生条件

初中招生按照“免试入学、对口直升”和“ 网上调剂报名”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鱼山镇小学的 2024 年毕业生可直升实验中学。 因今年小学毕业生人数增长, 造成城区初中学位紧张,实验小学新城校区、御龙金湾校区和第 三实验小学环球路校区的毕业生也可直升东阿四中。大桥镇、陈 集镇、姚寨镇小学的毕业生直升东阿四中。刘集镇、姜楼镇、牛角店镇、高集镇的小学毕业生,在所在镇中学入学。

2.县内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的随迁子女,需要到城区初中一年 级就读的,务工人员需提供连续 6 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 养老保险交纳凭证、房屋租赁备案证;经商人员需提供注册时间 6 个月以上城区工商营业执照(需未列入异常经营,未标记为异 常状态)、房屋租赁备案证。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结合务工单位 地址、经商地址或自有房产地址安排入学。

3.县外东阿户籍学生回东阿入学,按照户籍地参照以上条件 入学。县外来阿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入学,凭 6 个月以上正式劳动 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城区工商营业执照,有居住证的 也可按照居住证地址,就近入学。

(三)民办学校的招生条件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 步招生,全面落实“公民同招”,免试入学。民办学校招生范围 为东阿县户籍或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的非东阿县户籍、年 满 6 周岁(2018 年 8 月 31 日〔含〕前出生)的儿童。民办学校 不参与划片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选择生源,招生人 数超过招生计划时,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根据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要求,按照全县新招学生人 数 5%的比例下达招生计划。民办学校具体招生方案和招生简章, 在县招生政策出台后制定,报县教体局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四)特殊教育学校招生条件

轻度适龄残疾儿童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中、 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 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组织残 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

(五)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有关政策

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进藏干部职工、引进 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持有“人才卡”的纳税过千万元工业企业 高管、核心技术人员、现役军人、“ 归雁工程”和其他各类优抚 对象子女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既有教育政策落实教育优待。

五、招生报名材料要求

(一)户口迁入有效时间截止到 2024 年 7 月 19 日〔含〕前。

(二)城区工商营业执照、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 房屋租赁备案证等证件,到 2024 年 8 月 31 日满 6 个月且连续有 效。

六、招生报名与录取流程

(一)网上报名登记阶段(初中一年级报名时间 7 月 4 日-12 日、小学一年级报名时间 7 月 15 日-19 日)

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时,需下载并安装“爱山东”APP,完 成注册及实名身份认证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入“东阿县义 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使 用手机端进行信息采集。也可使用“爱山东”APP 扫码登录,在电脑端进行信息采集。

如符合报名条件,出现无法在平台报名的情况,可在报名期 间携带报名材料,到报名点由学校协助报名。

报名必须使用符合条件的监护人信息,如实填写姓名和身份 证号码。租赁房屋的,报名时需上传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系统将 根据报名信息,自动审核子女入学条件,匹配就读学校。无法自 动匹配的,手动选取或线下审核匹配。

报名流程通过“东阿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发 布。

(二)材料审核、信息补录阶段(7 月 15 日-24 日)

东阿县教体局和学校通过网上大数据信息比对进行报名信 息审核。审核合格的,不再要求另外上传证明材料。审核不合格 的,家长需要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无法上传的,7 月 19 日前,携相关纸质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送报名学校,现场 审核。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由学校根据审核结果登记,网上补录信息。

(三)招生录取阶段(7 月 25 日-9 月 1 日)

学校根据报名审核结果进行网上录取。

1.公办学校录取(7 月 25 日-27 日)。公办小学采取划片招 生方式录取。公办初中采取“免试入学,对口直升”和符合调剂 就读条件学生“ 网上调剂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录取。

2. 民办学校录取(7 月 26 日)。 民办学校根据审核结果进行录取并公示。符合入学条件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 超出招生计划的,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录取,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 公证处公证,邀请家长代表和新闻媒体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未被录取的学生,要在公示后 2 日内,到符合报名条件的公办学 校进行报名审核,按政策规定办理入学。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与公办学校的招生录取。

3.公示录取结果(7 月 28 日)。各招生学校公示最终招生 录取结果。

4.审核备案(7 月 30 日前)。各招生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 招生名单,报县教体局审核备案。

5.注册学籍。各招生学校 9 月 1 日前,将学生信息上传至山 东省学籍管理平台。无户籍学生需要填写《无户籍学生在校就读 证明表》(见附件 2)和《无户籍学生入学信息保证书》(见附 件 3)。

七、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协调配合。招生工作由东阿县 2024 年义务教育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各方,协调推进。在县教体局设立 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入学工作各项任务, 确保平稳有序推进。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校长负 责制,明确工作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招生入学各项工 作细化到事、责任到人。

(二)规范招生秩序。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要求》(见附件 1),不得接受县外学校的招生宣传, 不得跨片区招生,不得组织招生入学考试,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符合条件的学生入学。出现违规招生情况视情节给予限期整改、 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家长提供虚假证件的,其 子女退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对参与造假的公职人员和社会机 构,列入诚信管理,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加强政策宣传。招生工作开始前,招生政策、招生范 围、招生程序、招生条件、咨询电话等信息通过网站、媒体等途 径向社会公布。各招生学校要公示招生结果,对新入学的学生要 均衡编班、阳光分班,主动接受媒体、社会监督。招生期间,县 教体局及各学校招生办公室专人值班(见附件 6),做好咨询服 务工作。

(四)严格学籍管理。2024 年新生学籍统一注册,不得为 未报到的学生注册学籍。严格转学管理,根据省、市学籍管理规 定,因家庭住址变化、户 口迁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 作调动以及回户籍所在地等原因确需转学的,中小学校在有学位 的情况下,应及时办理。城区内学校之间不得随意办理转学,起 始年级第一学期、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

(五)履行法定职责。学校要切实做好联控联保、劝返复学 工作,重点做好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事实无人 抚养儿童的入学和教育关爱服务工作。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 无正当理由造成辍学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附件:1.中小学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要求

2.2024 年无户籍学生在校就读证明表

3.2024 年无户籍学生入学信息保证书 

4.城区公办小学招生报名条件示意图

5.2024 年东阿县城区公办小学划片范围示意图

6.2024 年东阿县义务教育招生咨询服务电话

(此件公开发布)

东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 年 7 月 2 日

附件 1

中小学招生工作 file:///C:/Users/Administrator/AppData/Local/Temp/ksohtml17900/wps3.jpg十项严禁" 纪律要求

一、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 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二、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 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 果;

三、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任何 形式选拔初中在校学生提前进入高中学习;

四、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五、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 款”;

七、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 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八、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九、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 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 名, 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十、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 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附件 2

2024年无户籍学生在校就读证明表

无户籍的学生填写该表,签字盖章后提交教育行政部门备 案,户 口办理后,及时录入到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存档。

学生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就读学校名称:

年级:班级:

学生签字:

家长(监护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学校盖章(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2024年无户籍学生入学信息保证书

学生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监护人 1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监护人 2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监护人 1 单位(居委会公章)监护人 2 单位(居委会公章)

学生本人暂无户 口,以上学生所有信息全部属实,以后直至 户 口办理完毕不再变更学生出生日期,监护人同意分别签字后方 可进行学籍注册。

监护人(签字按手印):监护人 1       监护人 2

校长签字:就读学校(公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注:

1.此保证书一式两份,学校一份,教体局一份。 2.保证书背面贴学生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3.表内学生监护人信息,填写弄虚作假的,责任自负。 4.此表需与《无户学生在校就读证明表》同时上交。


附件 4

image.png


附件 5

2024年东阿县城区公办小学划片范围示意图

http://59.206.48.156/resources/public/20240704/66865aaf990f2583f295a016.jpg


附件 6

2024年东阿县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

单位

咨询联系人

联系电话

县教育和体育局

基础教育股

0635-5109869

0635-5109821

实验小学主校区

李  侨

18953921906

实验小学御龙金湾校区

丁新艳

15966229790

实验小学天天向上校区

黄雪璐

15910199369

实验小学府前街校区

司东珍

13563548973

实验小学环球路校区

姚广鹏

18865109900

实验小学新城校区

王立洋

13563579861

第二实验小学

王艳艳

15965257601

宋鑫鑫

15206551519

杜秀芬

13468399913

第二实验小学恒信校区

赵秋红

13969509761

陈集镇中心小学

刘  慧

18106359017

姚寨镇中心小学

张允新

13969569031

大桥镇中心小学

赵书红

15006399516

牛店镇中心小学

刘峻峰

13969599318

高集镇中心小学

唐文勇

15206353588

姜楼镇中心小学

陈  峰

15263518681

鱼山镇中心小学

张殿里

15165839829

刘集镇中心小学

方  磊

19963507186

实验中学东校区

柳  浩

15266827676

实验中学西校区

王红丽

13869599155

东阿四中

张  宾

15106351653

东阿二中

题兆会

15165821398

东阿三中

刘景国

17560397356

姜楼中学

杨  鹏

13561209750

高集中学

司家福

13210966251

南湖行知学校

朱凤伟

15275698800

特殊教育学校

张  文

15562896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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