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阿县2024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教育
11371524MB280546XW/2024-45399508
东政办字〔2024〕5 号
东阿县政府办公室
2024-07-02
2024-07-02
有效

东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阿县2024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字号: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东政办字〔2024〕5 


东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阿县2024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

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2024)专 项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 号)、山东省教育厅《关 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鲁教基 函〔2024〕37 号)、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 2024 年义 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 (聊教体字〔2024〕11 号) 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实际,现就东阿县 2024 年义务教育阳光 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二十大精神,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 法》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规定,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 校免试就近入学要求,切实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行为、维护招生 工作秩序,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坚持以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文件为依据,坚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 坚持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均衡发展教育服务体系, 规范办学行为,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户籍为主、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根 据全县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 依照街道、路段、小区、村组等划定适当的区域,确保辖区内符 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享有相应的学位。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政府网站、平台 等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工作相关信息(如招生政策、 招生办法、招生范围、招生日程安排、招生结果等),接受社会 监督。

三、招生报名时间

初中一年级报名时间:7  4 日-5 日;

需调剂、进城、回原籍的报名时间:7  10 日-12 日; 小学一年级报名时间:7  15 日-19 日。

四、招生条件

(一)公办小学的招生条件

东阿县户籍或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和其他符合教育  优待政策的非东阿县户籍、年满 6 周岁(2018  8  31 日〔含〕 前出生)的儿童。公办小学划片招生,与就读的幼儿园位置无关。 适龄儿童、少年因自身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监护人应当向招  生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报县教体局审核备案。

1.城区公办小学招生条件。

1)城区户籍的儿童,依据户籍地址实行划片招生,若不 动产权证(房产证)地址与户籍地址不一致,可双向选择、就近 入学。报名时需提供:户 口本、监护人身份证。若依据不动产权 证(房产证)地址报名,还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购房 发票(房产需已交付使用)。

2)县内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县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据务工单位地址实行划片招 生,报名需提供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连续时间 6 个月以上的 房屋租赁备案证、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交纳凭证。

县内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依据城区工商营业执照地址实 行划片招生,报名需提供:户 口本,监护人身份证,连续时间 6 个月以上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注册地址在城区的工商营业执照 (需未列入异常经营,未标记为异常状态)。

县内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在城区内有不动产(房产),也可按 照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学,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房产需已交付使用);小产权房 屋需提供所在单位或村居证明,社区盖章确认。

3)县外来阿务工经商随迁子女,按照职工劳动保险缴纳 单位地址或城区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地址,实行划片招生。报名时 需提供连续时间 6 个月以上的职工养老保险交纳凭证或连续时  6 个月以上的城区工商营业执照(需未列入异常经营,未标记 为异常状态)。有居住证的也可按照居住证地址,就近入学。

4)为优化教育资源,对城区小学进行调整,第三实验小 学并入实验小学,教学统一管理,教师统一调配,分校区进行划 片招生(城区公办小学招生报名条件示意图见附件 4、城区公办 小学划片范围见附件 5)。

2.镇公办小学招生条件

各镇户籍的儿童,依据户籍地址在所在镇小学报名,报名提 供户口本即可。

(二)公办初中的招生条件

初中招生按照“免试入学、对口直升”和“ 网上调剂报名”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鱼山镇小学的 2024 年毕业生可直升实验中学。 因今年小学毕业生人数增长, 造成城区初中学位紧张,实验小学新城校区、御龙金湾校区和第 三实验小学环球路校区的毕业生也可直升东阿四中。大桥镇、陈 集镇、姚寨镇小学的毕业生直升东阿四中。刘集镇、姜楼镇、牛角店镇、高集镇的小学毕业生,在所在镇中学入学。

2.县内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的随迁子女,需要到城区初中一年 级就读的,务工人员需提供连续 6 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 养老保险交纳凭证、房屋租赁备案证;经商人员需提供注册时间 6 个月以上城区工商营业执照(需未列入异常经营,未标记为异 常状态)、房屋租赁备案证。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结合务工单位 地址、经商地址或自有房产地址安排入学。

3.县外东阿户籍学生回东阿入学,按照户籍地参照以上条件 入学。县外来阿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入学,凭 6 个月以上正式劳动 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城区工商营业执照,有居住证的 也可按照居住证地址,就近入学。

(三)民办学校的招生条件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 步招生,全面落实“公民同招”,免试入学。民办学校招生范围 为东阿县户籍或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的非东阿县户籍、年 满 6 周岁(2018  8  31 日〔含〕前出生)的儿童。民办学校 不参与划片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选择生源,招生人 数超过招生计划时,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根据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要求,按照全县新招学生人  5%的比例下达招生计划。民办学校具体招生方案和招生简章, 在县招生政策出台后制定,报县教体局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四)特殊教育学校招生条件

轻度适龄残疾儿童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中、 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 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组织残 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

(五)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有关政策

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进藏干部职工、引进 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持有“人才卡”的纳税过千万元工业企业 高管、核心技术人员、现役军人、“ 归雁工程”和其他各类优抚 对象子女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既有教育政策落实教育优待。

五、招生报名材料要求

(一)户口迁入有效时间截止到 2024  7  19 日〔含〕前。

(二)城区工商营业执照、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 房屋租赁备案证等证件,到 2024  8  31 日满 6 个月且连续有 效。

六、招生报名与录取流程

(一)网上报名登记阶段(初中一年级报名时间 7  4 日-12 日、小学一年级报名时间 7  15 日-19 日)

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时,需下载并安装“爱山东”APP,完 成注册及实名身份认证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入“东阿县义 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使 用手机端进行信息采集。也可使用“爱山东”APP 扫码登录,在电脑端进行信息采集。

如符合报名条件,出现无法在平台报名的情况,可在报名期 间携带报名材料,到报名点由学校协助报名。

报名必须使用符合条件的监护人信息,如实填写姓名和身份 证号码。租赁房屋的,报名时需上传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系统将 根据报名信息,自动审核子女入学条件,匹配就读学校。无法自 动匹配的,手动选取或线下审核匹配。

报名流程通过“东阿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发 布。

(二)材料审核、信息补录阶段(7  15 日-24 日)

东阿县教体局和学校通过网上大数据信息比对进行报名信 息审核。审核合格的,不再要求另外上传证明材料。审核不合格 的,家长需要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无法上传的,7  19 日前,携相关纸质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送报名学校,现场 审核。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由 学校根据审核结果登记,网上补录信息。

(三)招生录取阶段(7  25 日-9  1 日)

学校根据报名审核结果进行网上录取。

1.公办学校录取(7  25 -27 日)。公办小学采取划片招 生方式录取。公办初中采取“免试入学,对口直升”和符合调剂 就读条件学生“ 网上调剂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录取。

2. 民办学校录取(7  26 日)。 民办学校根据审核结果进行录取并公示。符合入学条件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 超出招生计划的,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录取,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 公证处公证,邀请家长代表和新闻媒体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未被录取的学生,要在公示后 2 日内,到符合报名条件的公办学 校进行报名审核,按政策规定办理入学。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与公办学校的招生录取。

3.公示录取结果(7  28 日)。各招生学校公示最终招生 录取结果。

4.审核备案(7  30 日前)。各招生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 招生名单,报县教体局审核备案。

5.注册学籍。各招生学校 9  1 日前,将学生信息上传至山 东省学籍管理平台。无户籍学生需要填写《无户籍学生在校就读 证明表》(见附件 2)和《无户籍学生入学信息保证书》(见附  3)。

七、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协调配合。招生工作由东阿县 2024 年义务教育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各方,协调推进。在县教体局设立 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入学工作各项任务, 确保平稳有序推进。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校长负 责制,明确工作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招生入学各项工 作细化到事、责任到人。

(二)规范招生秩序。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要求》(见附件 1),不得接受县外学校的招生宣传, 不得跨片区招生,不得组织招生入学考试,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符合条件的学生入学。出现违规招生情况视情节给予限期整改、 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家长提供虚假证件的,其 子女退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对参与造假的公职人员和社会机 构,列入诚信管理,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加强政策宣传。招生工作开始前,招生政策、招生范 围、招生程序、招生条件、咨询电话等信息通过网站、媒体等途 径向社会公布。各招生学校要公示招生结果,对新入学的学生要 均衡编班、阳光分班,主动接受媒体、社会监督。招生期间,县 教体局及各学校招生办公室专人值班(见附件 6),做好咨询服 务工作。

(四)严格学籍管理。2024 年新生学籍统一注册,不得为 未报到的学生注册学籍。严格转学管理,根据省、市学籍管理规 定,因家庭住址变化、户 口迁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 作调动以及回户籍所在地等原因确需转学的,中小学校在有学位 的情况下,应及时办理。城区内学校之间不得随意办理转学,起 始年级第一学期、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

(五)履行法定职责。学校要切实做好联控联保、劝返复学 工作,重点做好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事实无人 抚养儿童的入学和教育关爱服务工作。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 无正当理由造成辍学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附件:1.中小学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要求

2.2024 年无户籍学生在校就读证明表

3.2024 年无户籍学生入学信息保证书 

4.城区公办小学招生报名条件示意图

5.2024 年东阿县城区公办小学划片范围示意图

6.2024 年东阿县义务教育招生咨询服务电话

 

 

(此件公开发布)

 

 

 

东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  7  2 日

 

 

 

 

 

 

 

 

 

 

 

 

 

 

 

 

 

 

 

 

 

东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  7  2 日印发

 


 

附件 1

中小学招生工作 file:///C:/Users/Administrator/AppData/Local/Temp/ksohtml17900/wps3.jpg十项严禁" 纪律要求

 

 

一、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 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二、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 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 果;

三、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任何 形式选拔初中在校学生提前进入高中学习;

四、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五、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 款”;

七、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 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八、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九、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 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 名, 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十、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 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附件 2

 

2024年无户籍学生在校就读证明表

 

 

 

无户籍的学生填写该表,签字盖章后提交教育行政部门备 案,户 口办理后,及时录入到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

存档。

 

 

学生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就读学校名称:

年级:班级:

学生签字:

 

 

家长(监护人)签字:

 

 

日期:        

 

 

 

 

 

 

 

 

 

学校盖章(负责人)签字:

 

 

日期:        

 


 

附件 3

2024年无户籍学生入学信息保证书

 

 

学生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监护人 1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监护人 2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监护人 1 单位(居委会公章)监护人 2 单位(居委会公章)

 

 

学生本人暂无户 口,以上学生所有信息全部属实,以后直至  口办理完毕不再变更学生出生日期,监护人同意分别签字后方 可进行学籍注册。

监护人(签字按手印):监护人 1       监护人 2

 

 

校长签字:就读学校(公章)

 

 

申请时间:        

注:

1.此保证书一式两份,学校一份,教体局一份。 2.保证书背面贴学生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3.表内学生监护人信息,填写弄虚作假的,责任自负。 4.此表需与《无户学生在校就读证明表》同时上交。


 

附件 4

 image.png


 

附件 5

2024年东阿县城区公办小学划片范围示意图

 http://59.206.48.156/resources/public/20240704/66865aaf990f2583f295a016.jpg


 

附件 6

2024年东阿县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

 

单位

咨询联系人

联系电话

县教育和体育局

基础教育股

0635-5109869

0635-5109821

实验小学主校区

李  侨

18953921906

实验小学御龙金湾校区

丁新艳

15966229790

实验小学天天向上校区

黄雪璐

15910199369

实验小学府前街校区

司东珍

13563548973

实验小学环球路校区

姚广鹏

18865109900

实验小学新城校区

王立洋

13563579861

 

第二实验小学

王艳艳

15965257601

宋鑫鑫

15206551519

杜秀芬

13468399913

第二实验小学恒信校区

赵秋红

13969509761

陈集镇中心小学

  

18106359017

姚寨镇中心小学

张允新

13969569031

大桥镇中心小学

赵书红

15006399516

牛店镇中心小学

刘峻峰

13969599318

高集镇中心小学

唐文勇

15206353588

姜楼镇中心小学

  

15263518681

鱼山镇中心小学

张殿里

15165839829

刘集镇中心小学

方  磊

19963507186

实验中学东校区

  

15266827676

实验中学西校区

王红丽

13869599155

东阿四中

  

15106351653

东阿二中

题兆会

15165821398

东阿三中

刘景国

17560397356

姜楼中学

杨  鹏

13561209750

高集中学

司家福

13210966251

南湖行知学校

朱凤伟

15275698800

特殊教育学校

  

15562896626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