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所有现役军人子女,都可以在东阿城区享受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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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要求。
1.驻东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由东阿县教育和体育局协调安排到城区小学、初中学校就读。
2.我县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根据军人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意愿,协调安排到城区小学、初中就读。
如果您不属于驻东阿部队现役军人,或者不属于符合优待条件的东阿县户籍现役军人,您的孩子将不能在我县享受以上优待政策,您孩子应该到您服现役地址或户籍所在地县(市、区)辖区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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