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阿县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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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政办发〔2021〕23号
DEDR-2021-0020001
成文日期:
2021-09-28
发布日期:
2021-09-29
有效期截止时间:
2026年-10-26
DEDR-2021-0020001
东政办发〔2021〕23号
东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阿县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单位:
《东阿县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东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阿县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
(2021—2030年)
为加强全县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提高应对处置较大以上突发事件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山东省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和《聊城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以建立健全集中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为目标,按照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理顺体制、明确职责、优化布局、提升能力,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标准规范和管理机制,通过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构建政府、商业、社会、使用单位相衔接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有保障,切实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规划目标
以补短板强弱项为导向、以理顺体制机制为保障、以整合优化职能为支撑,2025年初步建成分级分类管理、反应迅速、保障有力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全县应急物资储备能力和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2030年建成分级分类储备、规模适度、品类齐全、布局合理、管理有序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实现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度,增强防范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应急物资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完善。较大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物资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形成职责分工明晰、管理职能完备、衔接协作机制健全、上下联动、灵敏高效的应急物资管理体系。
——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科学完备。加快构建以政府(实物)储备为基础、企业(商业)储备和产能储备为辅助、社会化储备为补充的应急物资储备格局,逐步形成品类丰富、规模适度、布局完善、信息共享、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基本满足应对处置较大突发事件的需要。
——应急救援队伍装备持续改善。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加快构建综合消防救援队伍和专业救援队伍互为支撑的装备保障机制,促进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装备保障能力显著提升,专业救援队伍、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的装备配备不断完善。
——应急物资要素市场化配置持续优化。各级各部门按照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职责分工,建立应急物资采购、紧急调拨、生产调配等制度,提高应急状态下的要素高效协同配置能力。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在应急管理、产业发展、资源调配、社会管理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体制
1.加强应急物资统一管理。县委编办明确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应急物资保障部门职责分工,不断优化应急物资管理职能,加快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统分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保障体制。
2.实行分级分类储备。建立县应急物资储备调运工作机制,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落实分级储备责任,结合历年突发事件发生频次及影响范围、群众生活习惯、民族习俗、灾害特点等,兼顾跨区域、跨部门增援需要,分别确定应急物资储备重点。县级按照同时应对处置2个镇(街道)发生较大突发事件所需,主要储备需求量大、保障程度高、紧迫性强以及价值高、生产周期长的应急物资。各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根据应对处置一般突发事件所需,储备符合区域突发事件特点的应急物资。各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承担应急物资储备任务,科学确定各类应急物资的储备规模和方式。
3.建立健全分级响应协同保障机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各级应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响应级别优先动用本级应急物资储备。在本级储备难以保障时,可向上一级提出应急物资调用申请,调用申请应明确需要调用的应急物资种类、规格和数量及调运时间和地点等内容。统筹全县应急物资的调配调用,建立协同保障机制。经县委、县政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由相应指挥部向有关镇(街道)和县有关部门发出调拨指令,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应严格执行调拨指令,负责组织实施应急物资调运等工作,并及时报告应急物资调运情况。发生重大以上突发事件,可向市申请调拨应急物资。
4.建立持续改进完善机制。分析县内外较大突发事件典型案例,按照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情景推演或模拟演练,对应急物资储备保障能力评估,结合部门需求和专家论证意见,定期对储备体系查漏补缺,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持续改进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储备的应急物资能满足突发事件应对需要,并实现持续改进。
(二)加强生活保障类物资储备
1.强化政府(实物)储备。发挥政府储备民生保障主导作用,重点储备2大类4中类10小类生活保障应急物资(见专栏4),确保突发事件发生12小时内保障受灾人员得到初步救助,24小时内保障受灾人员得到基本生活救助。按国家相关标准,县级政府储备能够保障0.5—0.7万紧急集中转移安置人口的物资。自2021年起,逐年加大政府实物储备规模,到2023年底,县级政府实物储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并实现动态平衡。
2.优化提升仓储设施建设布局。加强政府(实物)生活保障类储备能力建设,针对突发事件应对处置需求,依托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新(改、扩)建县级综合应急物资仓储设施。同时,镇(街道)可依托综合性物流中心、国有粮库或产能企业仓库统筹建设综合应急物资仓库。
3.加强企业(商业)和产能储备。对于突发事件发生后需要快速供应且难以长期储存的物资,发挥财政政策的引导激励作用,实行企业(商业)储备。主要储备矿泉水、肉食品、食盐、食糖、药品以及少量的成品粮、食用油等生存或生活必需品。各职能部门应优先选择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作为承储企业,定期组织对企业(商业)和产能储备协议进行评估。
(三)加强医疗卫生类物资储备
1.科学确定储备品类和规模。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均医用物资消耗上限不少于1个月的用量,重点储备人员安全防护、紧急医疗救护等应急物资。完善县级政府实物储备、企业(商业)储备、产能储备机制,科学确定县级卫生类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类、规模、方式,优化储备布局,强化重点应急物资采购储备,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
2.灵活储备方式。县级储备可以由政府职能部门委托符合条件的医药企业承担储备任务,并逐步完善制定医药储备管理办法,强化管理,实行“企业代储、财政补助、动态平衡”的原则,采用“滚动储备、定期轮换”的管理模式。
3.强化产能储备。立足我县产业实际,建立或储备必要的医疗卫生应急物资生产线,并动态优化调整。支持应急征用企业为保障生产医疗卫生物资,实施稳产、扩产、转产等技术改造,保障医疗卫生物资产能稳步增长。
(四)加强抢险救援类物资储备
抢险救援类物资以政府(实物)储备和专业队伍能力储备为主要储备方式。企业(商业)储备重点面向具有使用率不高、市场供应充足、储存条件严苛等特点的抢险救援物资。产能储备重点面向具有急需程度低、生产周期短、能迅速投产或转产,需求量大且易损易耗或保质期短等特点的抢险救援物资。
1.防汛抗旱。县级依托现有防汛抗旱物资仓库,储备水旱灾害防御类和防汛抗旱抢险救援类物资。水旱灾害防御类重点储备现场管理与保障类、工程抢险与专业处置2大类物资,包括观察测量、现场照明、防洪排涝作业等6小类,应急挡水子堤、吸水膨胀袋、指挥艇、水下多功能勘察机器人、管涌探测仪、抢险照明车等10种应急物资。防汛抗旱抢险救援类重点储备现场管理与保障、工程抢险与专业处置2大类物资,包括岩土施工作业、防洪排涝作业等6小类,抢险个人护具、应急发电车、防汛抢险打桩机等11种应急物资。
2.森林火灾救援。县级依托综合消防救援队立体化物资储备库,储备森林防灭火装备物资,重点储备风力灭火机、割灌机、串联水泵、高压细水雾灭火机等以风灭火、水灭火的装备器材,隔热服、防火服、消防头盔、消防手套等人员安全防护物资。
3.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依托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在现有装备配备基础上,逐步增加救援装备储备。重点储备现场管理与保障、工程抢险与专业处置2大类,包括火灾处置、堵漏作业装备与材料、环境监测、现场警戒等8小类,消防机器人、泡沫消防车、60米以上大跨距折臂高喷消防车、排烟消防车、照明消防车、防化洗消消防车等应急物资。
4.地震救援。依托综合消防救援队伍装备,重点储备工程抢险与专业处置、现场管理与保障、生命救援与生活救助3大类,重点储备人员防护、生命搜索、岩土工程施工、破拆起重、破拆工具等。地震监测类应急物资由县应急局按需储备。
5.其他。航空救援设施。配合航空救援力量,推进全县直升机停机坪建设,优化区域布局,并配齐配电箱、边界灯、风向标、锁机栓等助航设备设施。
其他抢险救援物资储备由相关职能部门(单位)根据保障任务和实际需求采用适当方式储备。
(五)加强特殊稀缺类物资储备
特殊稀缺类物资对于应对处置公共安全突发事件作用巨大且价值较高、市场稀缺,以政府储备和专业队伍储备为主,企业(商业)储备和产能储备为补充;对于短期内急需的工程机械装备,尽可能通过社会化储备方式储备;实战化物资装备重点依托综合性救援队伍和县级专业救援队伍配备。
(六)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
专业队伍能力储备是应急救援类物资装备的重要储备方式。全县依托综合消防救援队伍和现有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按相关规定标准和实际需求配备相应物资装备。
1.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装备物资。优化消防装备结构,适应“全灾种、大应急”灭火救援任务需要,加强特种灾害救援装备配备。按标准配齐火灾、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森林防灭火、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紧急医学救援等专业装备,按需配备内河水域救援和冰雪灾害救援等专业装备。
2.县级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依托县内中型骨干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在现有装备和储备的基础上,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风险、事故救援需要,逐步增加一批特殊稀缺类物资装备,配备人员安全防护、生命探测仪、充气式水上救生/逃生艇等装备器材。
3.防汛抗旱专业队伍装备物资。强化县级具有水旱灾害防御任务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常备队伍建设,并足额配备装备器材。全县规划建设1支县级防汛抗旱(水旱灾害防御)专业队伍。防汛压力大、抢险任务重的镇(街道)建设培育1支防汛抗旱专业力量,配备水上救援机器人、大流量移动泵站、管涌探测仪等重要物资。
(七)增强应急物资要素配置能力
1.建立应急采购调拨机制。分级分类评估应急物资需求,分部门制定应急物资采购储备规划,健全应急物资分级分类储备标准和目录,科学确定政府实物储备、企业(商业)储备、产能储备、专业队伍能力储备和社会化储备的比例及数量。各相关部门按需制定应急物资年度采购计划,规范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确保有效采购。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的调拨机制,完善调拨程序,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作、部门互动、资源共享的应急物资调拨保障制度,提高社会救援力量参与积极性。
2.建立集中存储轮换机制。按照总量稳定、用旧储新、等量补充、动态轮换的原则,建立分级分类负责、紧密衔接、科学高效的应急物资轮换管理制度,科学确定应急物资储存期限,结合风雹、洪涝、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危险化学品事故等特点,以及救援队伍装备配备需求,通过供应周转、调拨使用、市场销售、代储轮换等模式,适时倒库更新,实现应急物资储备的良性循环,最大限度发挥物资存储效能。
3.建立保障联动机制。建立政府实物储备、企业(商业)储备、产能储备、专业队伍能力储备和社会化储备互联互通的应急物资保障联动机制。根据应对处置需求,依次动用实物、队伍、企业、产能等储备,以紧急采购、临时征用、社会捐赠等作为补充,形成稳定可靠的应急物资供应链。规范完善应急物资紧急生产程序,统一组织原材料供应、安排定点生产、强化能源要素保障,确保生产供应有序有力。
4.建立高效运输配送机制。依托各类交通设施建立应急物资优先通道和快速通行、快速通关机制,提高应急物流配送效率。制定高速公路应急物资和应急队伍运输免费通行制度。借助社会力量,与大型物流企业深入合作,提高应急物资分发和配送能力,实现物资调运1小时县内全覆盖。
5.建立应急物资社会化储备机制。对不宜由政府储备的易耗类、保质期短的物资和大型装备,统筹利用企事业单位仓储设施,采取签订协议储备合同、协议供货合同、委托代储等多种方式,实施社会化储备。鼓励、引导、指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家庭储备必要应急物资。
6.加快培育应急物资产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优势产业发展。积极培育应急产业企业,推进发展地方(专业)应急产业,探索应急物资与装备核心技术的应用、培育、引进,产能布局进一步优化,产业支撑能力显著增强。
(八)提升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信息化水平
1.推进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系统应用。充分应用全省应急物资管理信息化平台,坚持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统一实现设施、物资、装备的数字化管理,为平时日常管理和灾时指挥调度提供信息化支撑。
2.建立应急物资信息数据库。根据省信息系统数据标准和有关要求,将应急物资信息录入全省统一的应急物资信息数据库,涵盖县级政府(实物)储备、企业(商业)储备、产能储备、专业队伍能力储备和社会化储备,以及应急物资生产企业、上下游配套企业等信息,实施有效的信息化管理。
3.不断完善应急物资管理系统。通过数据共享机制,实现各部门应急物资、储备库、队伍、装备等信息的动态更新,对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实施全周期动态监测预警,实现应急物资数字化动态管理。
4.逐步优化建设应急物资调配系统。借助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移动互联、区块链等先进技术,根据较大突发事件物资需求,逐步强化应急物资需求、调拨、运输、紧急生产、分发配送、征用、捐赠全流程管理。
(九)强化法规制度建设
1.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各相关部门按照应急物资管理职责分工制定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有关制度规范,对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责任、采购储备、仓储管理、调拨运输、分发使用、回收报废、经费保障等进行规范。
2.强化政策扶持力度。各级要加强对政府应急物资储备资金的预算管理,年度储备计划与本级财政能力相适应,与本级预算相衔接。要加强对应急物资储备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要条件,建立健全落实应急物资商业储备和产能储备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各类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健全生产企业、经营单位、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的应急物资共用共享机制,制定征用补偿制度,实现应急物资供需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各类保险机构作用,完善风险分担机制,扩大商业保险承保和赔付范围。
附件:1.应急物资储备能力目标
2.应急物资政府实物储备布局目标
3.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职能部门
4.生活保障类应急物资储备目录
5.医疗卫生类应急物资储备目录
6.其他抢险救援物资储备目录
附件1
应急物资储备能力目标
品类 | 总体规模 | 2025年 | 2030年 | ||||
政府 储备 | 企业 储备 | 产能 储备 | 政府 储备 | 企业 储备 | 产能 储备 | ||
生活 保障类 | 到2025年,达到保障0.5万集中转移安置人口15天基本生活的规模; 到2030年,达到保障0.5万集中转移安置人口30天基本生活的规模。 | 0.5万人 7天 | 0.5万人 5天 | 0.5万人 保障能力: 3天 每天产能 保障能力: 0.125万 (人·天) | 0.5万人 10天 | 0.5万人 7天 | 0.5万人 保障能力: 13天 每天产能 保障能力: 0.25万 (人·天) |
医疗 | 到2025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Ⅰ类)应急物资储备达到保障0.035万人70天医疗救治的规模;突发医学紧急救援类(Ⅱ类)应急储备物资达到保障0.035万人15天紧急医学救援的规模。 到2030年,以上物资分别达到保障0.035万人70天医疗救治和0.04万人21天紧急医学救援的规模。 | Ⅰ类 | Ⅰ类 0.03万人10天 |
Ⅰ类 保障能力:30天 每天产能 保障能力: 0.015万(人·天)
| Ⅰ类 | Ⅰ类 | Ⅰ类 30天 每天产能 保障能力: 0.03万(人·天) |
Ⅱ类 | Ⅱ类 | Ⅱ类 3天 每天产能 保障能力: 0.015万(人·天) | Ⅱ类 | Ⅱ类 | Ⅱ类 7天 每天产能 保障能力: 0.04万(人·天) | ||
抢险 | 抢险救援类应急物资储备达到较大突发事件防范应对需要的规模。 | 按队伍建设标准配备防汛抗旱、森林灭火、消防、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地震救援等装备。 | 形成应急保障物资1小时运输圈,基本建成保障重点、辐射周边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多灾种救援装备在消防救援队伍中配备不低于10%。 | ||||
特殊 | 特殊稀缺物资储备达到较大突发事件防范应对需要的规模。 | 特种防护、救生、侦检、输转、堵漏等急需特殊稀缺物资储备达到较大突发事件防范应对需要规模。 | 全灾种急需特殊稀缺物资储备基本达到较大突发事件防范应对需要规模。 |
注:(人·天)是指每人每天的所需物资的数量。
附件2
应急物资政府实物储备布局目标
一、综合物资仓库布局 | ||
县级 | 建成仓储面积不低于2000㎡的县级综合应急物资仓库。 | |
二、医疗卫生物资仓库布局 | ||
县级规划建设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代储库),构建县级卫生应急物资1小时运输圈,形成一县一储的县级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 ||
三、专业性物资仓库布局 | ||
防汛抗旱 | 依托现有防汛物资仓库,县级依托现有防汛抗旱物资仓库,建成仓储面积不低于2000㎡的防汛抗旱物资仓库,储备水旱灾害防御类和防汛抗旱抢险救援类物资。 | |
四、其他 | ||
森林防灭火:县级依托辖区内综合消防救援队伍进行储备。消防火灾、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物资,由各级各职能部门根据需求利用原有仓储设施或租赁等方式储备。 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物资:依托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各类个人防护、工程抢险和专业处置类装备物资。 地震救援:县级综合应急物资仓库根据需要增加地震救援物资。 |
附件3
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职能部门
生活保障类应急物资 | 县级发展改革、应急管理、商务等部门(单位) |
公共卫生应急物资 | 县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单位)分工负责 |
防汛抗旱应急物资 | 县级水利、城市管理、应急管理、黄河河务等部门(单位)分工负责 |
森林火灾应急物资 | 县级自然资源、林业发展中心、消防救援等部门(单位) |
地震灾害应急物资 | 县级应急管理、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消防救援等部门(单位) |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物资 | 县级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发展改革(能源)部门等分工负责 |
消防救援应急物资 | 县级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 |
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物资 | 县级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卫生健康部门 |
环境应急物资 | 聊城市生态和环境保护局东阿县分局等部门(单位) |
生物灾害应急物资 | 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发展中心、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单位) |
交通运输事故应急物资 |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公安机关 |
电力事故应急物资 | 县级发展改革(能源)部门、国网东阿县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 |
建筑安全事故应急物资 | 县级应急、消防救援、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单位) |
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应急物资 | 县委网信办、县内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单位) |
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物资 | 县级公安机关、发展改革部门 |
其他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承担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任务,编制本部门(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时,应明确应急物资保障要求和物资调用程序,建立健全本部门(单位)应急物资储备制度。 |
附件4
生活保障类应急物资储备目录
应急保障类别 (大类) | 任务类型 (中类) | 作业方式 或物资功能 (小类) | 重点应急物资名称 |
1. 现场管理 与保障 | 1.1 现场安全 | 1.1.1 现场照明 | 手电筒、探照灯、应急灯、移动式升降照明灯组、帐篷灯、蜡烛、荧光棒等 |
1.2 能源动力保障 | 1.2.1 应急动力 | 燃油发电机组 | |
2. 生命救援 与生活救助 | 2.1 人员庇护
| 2.1.1 临时住宿 | 帐篷( 单帐篷、棉帐篷、功能性帐篷);宿营车;移动房屋 ;折叠床;蚊帐;棉被;睡袋;火炉;桌椅等 |
2.1.2 保暖衣物 | 棉大衣;防寒服;棉鞋;棉袜;毛毯等 | ||
2.1.3 卫生保障 | 沐浴车;简易厕所( 移动、固定);垃圾箱( 车、船) ;洒水车;真空吸污车;垃圾袋;医用污物塑料袋;消毒液;洗洁用品;个人卫生用品等 | ||
2.2 饮食保障
| 2.2.1 食品加工 | 炊事车;主副食半成品加工车;移动厨房;野外灶具;炊具;餐具等 | |
2.2.2 饮用水净化 | 应急净水车;过滤净化机(器);水箱;水袋等 | ||
2.2.3 粮油食品供应 | 面粉;大米;小包装成品粮;方便食品(罐头、压缩食品、真空包装食品);小包装成品食用油等 | ||
2.2.4 其他食品供应 | 肉禽、蛋品、蔬菜和食用盐及调味品等 | ||
2.2.5 生活用水供应 | 应急运水车;瓶装水;桶装水等 |
附件5
医疗卫生类应急物资储备目录
应急保障类别 (大类) | 任务类型 (中类) | 作业方式 或物资功能 (小类) | 重点应急物资名称 |
1.医疗卫生类应急物资 | 1.1 现场监测 | 1.1.1 疫病监测 | 电子测温仪;现场采样仪(器、箱);生物样品运输箱;动物疫病监测仪器; 生物快速侦检仪;红外监测仪;病原微生物检测车等。 |
1.2 人员安全防护 | 1.2.1 卫生防疫 | 防护服;防护口罩;防护眼镜;防护鞋帽;乳胶手套或橡胶手套等。 | |
1.3 紧急医疗救援 | 1.3.1 伤员固定与转运 | 颈托;躯肢体固定托架(气囊);关节夹板;担架;隔离担架;急救车;直升机救生吊具(索具、网)等。 | |
1.3.2 院前急救 | 急救箱或背囊;除颤起搏器;输液泵;移动ICU;心肺复苏机;简易呼吸器;多人吸氧器;便携呼吸机;氧气机(瓶、袋);高效轻便制氧设备;软体高压氧舱;手术床;麻醉机;监护仪;小型移动手术车;洗眼器;重伤员皮肤洗消装置;脱脂纱布、敷料;输液袋等。 | ||
1.3.3 药品疫苗 | 抗生素、解热镇痛、麻醉、解毒、抗过敏、抗寄生虫等各类常用药;血浆;人用疫苗;抗毒血清等。 |
附件6
其他抢险救援物资储备目录
1.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由各职能部门根据需求采用适当方式储备。应急物资包括检测车辆、快检装备等。 2.环境事件。在南水北调沿线、重点流域依托重点行业企业规划建设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应急物资包括安全防护用品、环境应急检测设备、堵漏作业装备物资、溢油应急处置装备物资、污染物收集处置装备物资等。 3.生物灾害。林业病虫害应急物资依托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储备,应急物资包括生物灾害监测、药剂喷洒设备、杀虫药剂、疫木处置装备等。 4.公共交通枢纽瘫痪。由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部门根据需求采用适当方式储备。公安机关负责储备抢险救灾需用的警用物资,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储备其他抢险救援物资。应急物资包括路上运输、应急动力、生活饮食、住宿保障、保暖衣物等类别。 5.大面积停电。由各职能部门根据需求采用适当方式储备。应急物资包括电网抢修作业、现场照明、无线通信、应急动力等类别。 6.城市高层建筑倒塌。由各职能部门根据需求采用适当方式储备。应急物资包括生命搜救、现场警戒、破拆起重、动力照明等类别。 7.大规模网络瘫痪。由各职能部门根据需求采用适当方式储备。应急物资包括通信设施抢修、通用防护、现场警戒、无线通信、通信抢修恢复、应急动力、网络通信、现场照明、临时住宿等类别。 8.大规模群体性聚集事件。由各职能部门根据需求采用适当方式储备。应急物资包括群众饮食、住宿帐篷、现场照明、保暖衣物等。公安机关负责警用物资储备,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其他物资储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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