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东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阿县2024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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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县政府办公室
2024-07-05

【文字解读】《东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阿县2024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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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场推进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结合全县实际,制定东阿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入学工作通知。

二、决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规定,以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基函〔2024〕37号)、《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聊教体字〔2024〕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

三、主要内容

工作目标: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要求,切实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行为、维护招生工作秩序,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主要任务:坚持依法招生,“户籍为主,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圆满完成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任务。

政策要点:本政策文件包含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基本原则、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条件、报名及录取时间、报名方式及需要提供的材料,同时也规定了招生过程中的纪律要求、县城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的招生范围、各学校招生服务电话等内容。

四、实质性解读

今年相比较以往的招生政策基本上没有变化,主要体现在:一是针对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政策不变;二是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权益不变;三是中小学生入学材料审核分类办法不变;四是需要提供的证件材料不变;五是招生程序、录取顺序不变。

根据省市招生政策和群众诉求,2024年招生政策和城区学校进行细微调整:一是需调剂、进城、回原籍的初一新生报名时间调整为7月10日-12二是为优化教育资源,对城区小学进行调整,第三实验小学并入实验小学,教育教学统一管理,师资统一调配,分校区进行划片招生;三因今年小学毕业生人数增长,造成城区初中学位紧张,原来是实验小学新城校区、御龙金湾校区的毕业生可直升东阿四中今年又新增加了第三实验小学环球路校区

五、关键词解释

监护人:《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法定监护人: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其他愿意担任法定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六、解读机构、解读人

解读机构:东阿县教育和体育局

联系人:李明师

联系电话:0635-5109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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