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东阿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东阿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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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县政府办公室
2024-06-11

【部门解读】《东阿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东阿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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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升东阿县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明确管理责任。按照各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规定,我县制定了《东阿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东阿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的批复》。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山东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聊城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东阿县烈士陵园划定保护范围。

东阿县烈士陵园简介:东阿县烈士陵园位于东阿县大桥镇南侯村,始建于2012年,总占地30000平方米,是东阿县唯一一处市级烈士纪念设施陵园,设有英雄纪念碑、烈士纪念馆、烈士纪念广场、红色主题教育广场和烈士墓区,集观瞻、纪念、宣传、教育、烈士集中安葬等多功能于一体,在褒扬烈士、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四、实质性解读

通过制定文件,划定了东阿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对于贯彻执行《山东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聊城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处置违反禁止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破坏烈士纪念设施的完整性,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禁止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工程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烈士以外的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或者安放骨灰、埋葬遗体;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与纪念烈士无关的活动,禁止以任何方式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

非法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设施,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或者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烈士以外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安放骨灰、埋葬遗体的,将视情节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解读机构、解读人

解读机构:东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人:孙瑞

联系电话:0635-3272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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