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东阿县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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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2022年,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0个省直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聊城市城市管理局等12个市直部门联合印发《聊城市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方案》,对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提出明确要求。为规范我县建筑垃圾管理,提高建筑垃圾治理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了《东阿县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方案》,并以东阿县人民政府的名义印发实施。
二、制定依据
1.《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建城管字〔2022〕10号)
2.《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聊政字〔2022〕35号)
3.《关于印发<聊城市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方案>(修订版)的通知》(聊城管字〔2023〕59号)
三、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东阿县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方案》的制定,目标旨在通过政府指导将不同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置,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筑垃圾治理,从源头强化管理,拓展建筑垃圾直接利用渠道,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和消纳场建设,健全建筑垃圾治理体系,进而推动源头和存量垃圾减量,助力无废城市建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东阿县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方案》分为总体要求、职责分工、重点工作任务、保障措施四个部分。重点任务主要包括:一是编制了《东阿县建筑垃圾治理工作计划》。二是根据上级要求,明确到2025年底,实现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工程垃圾排放量控制在200-300吨/万平方米以下的标准。三是对工程垃圾、装修垃圾、农村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置,严禁与生活垃圾混装处理。四是加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车辆管理进行严格监管,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密闭运输和安装定位,随车携带《建筑垃圾转移联单》。五是科学布局、合理规划,逐步建立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装修垃圾分拣场、建筑垃圾消纳和资源化利用场,推进建筑垃圾直接利用工作。
(三)政策要点。东阿县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方案》是依据省、市有关要求进行编制,其中2025年度,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和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200吨,是强制性要求,也是建筑垃圾治理的重要目标之一。此外,对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利用和处置,也是为拓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渠道,减少环境污染的重要措施。
(四)重点条文详解
重点条文:“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依法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
条文解释:《建筑垃圾处理方案》为工程施工单位于工程开工前编制完成,方案应明确建筑垃圾产生类别和数量、减量目标和措施、分类收集措施、运输和处理方式、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做好现场公示,并依法报工程所在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其中城区报东阿县执法局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备案,各乡镇(街道)报当地相关科室备案。
四、文件核心实质
(一)《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书》事项办理方式
第一步:工程施工单位在项目开工之前,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向县执法局城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备案。
地址:东阿县光明街63号,东阿县城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3楼301。
第二步:向县执法局执法大队提交处置建筑垃圾的公司及运输车辆信息,进行合规性审查。
第三步:向交警部门提供合规车辆信息,申请建筑垃圾运输时间及路线。
第四步:施工单位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申请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并按审批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行政审批服务局与执法局联合进行建筑垃圾方量现场核准,填写《建筑垃圾转移联单》后,发放《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书》。
(二)行政执法事项有关内容
执行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三)工程施工单位未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报备案,或者未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
(四)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或者未按照规定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利用或者处置的。
单位有以上行为之一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2、《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 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
(二)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五、专业名词解释
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固体废物。
(三)与上级政策异同、特点
东阿县制定的《方案》在任务、要求上基本与上级政策保持一致,如在减量要求中,到2025年底,都是实现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工程垃圾排放量控制在200-300吨/万平方米以下。
在《方案》出台的同时,发布《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书》办理流程,指导工程施工单位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提高《核准书》办理效率。
五、专业名词解释
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固体废物。
六、解读机构、解读人
解读机构:东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孙敏
联系电话:0635-328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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