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阿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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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阿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东应急发〔2024〕4号
各镇、街道应急办、经济开发区企业规范发展服务中心,局机关各股室、执法大队:
《东阿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报经县政府批准,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各股室、执法大队依照该计划,统筹安排检查时间、辖区和企业,提高执法效率。
东阿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26日
东阿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科学规范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推进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尽责,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全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为主线,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重心,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以高水平安全生产执法护航我县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压实各级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实现“三个确保”和“一个力争”,即确保全县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下降,确保一般事故减少,确保重要节点安全形势稳定,力争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做到“五个100%”和“一个零”,即对纳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督促整改率达到100%,对挂牌督办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办结率达到100%,对直接实施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案件结案率达到100%,安全生产执法案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纠错率为零。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落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全民安全素质提升等行动。对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组织专家解读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全面消除2023年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推广应用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推广应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通用规范,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建立重点执法对象名录库,分批开展外包施工、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有限空间、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执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
(二)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聚焦“两会”、国庆假期等重要节点,扎实开展全域性、区域性异地执法和暗查暗访活动,落实安全生产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制定东阿县应急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完善“一单两库”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聚焦中央驻阿企业和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严查主体责任落实和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依法采取“一案双罚”,形成强力执法震慑。推进危化品、金属冶炼、粉尘涉爆等行业领域企业分类分级执法,探索差异化执法模式。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强化执法数据分析应用,推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非现场监管,避免对检查对象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必要干扰。
(三)全力抓好三大领域安全监管。危化品领域,以化工行业整治提升为契机,抓好“一防三提升”整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特殊作业许可管理和人员定位系统应用,严控高危区域人员聚集数量。严厉打击非法小化工窝点,严格安全生产源头管控,淘汰不具备条件的危化品企业。工贸领域,深化“有限空间、机械铸造、存储使用危化品企业、物体打击和机械伤害”整治,严格管控金属冶炼、涉氨制冷、粉尘涉爆等高风险部位。根据省工贸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建设情况,及时将重点粉尘企业接入系统。抓安全制度标准落实,推动企业应用先进技术装备,及时淘汰落后工艺设备。
(四)完善安全生产执法机制。实施主体责任落实量化提升工程,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进行定向督导和帮扶。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抓好功能区隐患排查治理和规范化建设。加强源头管控,对到期换证和新申请准入的市场主体从严审查。深化安全评价专项整治,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严查安全培训“走过场”违法行为,严防评价机构违规运行。加强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监督,督促企业依法提取使用,规范辖区内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责险投保及事故预防服务工作,夯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基础。完善事故统计分析机制,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扎实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及时下达警示教育告知书,分级分类组织召开现场会,举一反三汲取教训,严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五)强化社会共治和执法监督。严格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加大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工作力度,突出实名举报直接核查和落实举报奖励两个重点,广泛宣传举报渠道和奖励政策,发动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和查处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非法违规行为。实施安全生产举报分级差异化管理,推动举报工作提质增效。积极参加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修复办法,规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和修复管理。
四、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情况。
东阿县应急管理局局机关和执法大队编制27名,目前在册人员21人,其中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19人。
根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第八条关于“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的比例,县级安全监管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的规定,县应急局实际纳入计算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为21×80%=17人。
(二)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共计4267个
总法定工作日=个人法定工作日(251)×执法人员数量(17)=4267个工作日。
2.非执法工作日预计需要1482个工作日
(1)机关值班预计测算为251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预计测算为340个工作日。
(3)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预计测算为220个工作日。
(4)参加党群活动预计测算为450个工作日。
(5)病假、事假预计测算为51个工作日。
(6)法定年休假执法人员的法定年休假为85个工作日。
3.其他执法工作日预计需要2517个工作日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预计测算为901个工作日。
(2)实施行政许可相关工作预计测算为85个工作日。
(3)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预计测算为110个工作日。
(4)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预计测算为60个工作日。(5)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预计测算为160个工作日。
(6)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地震)预计测算为70个工作日。
(7)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预计测算为30个工作日。
(8)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预计测算为170个工作日。
(9)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预计测算为30个工作日。
(10)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预计测算为901个工作日。
4.监督检查工作日预计需要268个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4267)-非执法工作日(1482)-其他执法工作日(2517)=268个工作日。其中:
(1)重点检查工作日预计测算为138个工作日。
(2)一般检查工作日预计测算为90个工作日。
(3)办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40个工作日。
以上执法和非执法工作日按照前三个年度的平均值测算,具体执行中会有所出入。
五、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聊城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分级分类执法等相关规定,确定县应急管理局具体执法检查企业共计30家。县应急管理局还要按照双随机的方式抽查不少于 40 家的生产经营单位。
安全检查以日常检查为主,根据上级部署和具体工作实际,适时采取“四不两直”、暗访暗查等检查方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运用专家查隐患,执法促整改,消除事故隐患,查处违法行为。按照上级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要求,规范监管行为,创新检查方式,采用“双随机”抽查方式(随机选取被检查单位、随机确定监督检查人员),实施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对于因监督检查人员数量、专业等限制难以实施“双随机”抽查的一般检查,应当随机选取被检查单位。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严格落实执法计划。各有关股室(单位)要深刻认识实施监督检查计划在履职尽责中的导向作用,严格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检查活动。各镇(街、区)应急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县应急管理局执行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进行检查,避免重复、交叉执法。因执法队伍改革等原因需调整执法计划的应及时调整,因重大事项需要调整计划时,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规定重新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
(二)科学统筹,突出监督检查重点。各有关股室(单位)要按有关规定要求,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要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精准执法,探索差异化执法模式,要将上一年度发生事故和被举报投诉属实的企业作为重点抽查对象,加大执法检查频次。要按季度统筹安排工作计划,可结合集中执法、日常监管、业务指导和上级安排的其他任务等一并进行。
(三)依法履职,确保监督检查质量。要完善执法工作流程,全面落实“三项制度”,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调查取证、行政处罚等程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参照《山东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参考标准》有关内容开展检查;凡发现涉及行刑衔接的,严格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
(四)转变作风,树立良好执法形象。要按照“严真细实快”作风建设要求,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守法纪红线,严守道德底线,廉洁自律,秉公执法,坚决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按规定穿着统一配发的制式服装,佩戴统一的标志,做到精神饱满、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着装整洁、规范统一,树立应急管理执法队伍良好形象,推进规范文明执法。
(五)强化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要坚持执法与服务并举,强化专家指导、法律咨询、信用提示、执法回访等服务,帮扶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融入监督检查全过程,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结合案情充分释法说理,说清阐明相关法律依据和救济途径,提高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帮助企业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提高本质安全保障能力。
附件:东阿县2024年执法计划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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