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2月行政处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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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 | 执法类型 | 执法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事项名称 | 主要事实 | 执法依据 | 执法结论 | 执法日期 |
东阿县应急管理局 | 行政处罚 | (鲁聊阿)应急罚〔2024〕4号 | 聊城市高新区海源加油站 | 聊城市高新区海源加油站案未建立并执行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案 | 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未建立并执行特殊作业管理制度(2024年1月13日加油站罩棚维护人员周广训未按高处作业管理制度佩戴安全带、安全帽) |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201号第1档的规定 | 罚款 | 202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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