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发〔2020〕15号)、《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聊发〔2021〕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拟定了《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为使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公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限为6月21--7月21日。
联系人:高广雨 联系电话:3276109
邮寄地址:东阿县齐南路卫生健康局
一、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
1.完善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加快县中医院发展步伐,充分发挥其中医医疗保健龙头带动作用,县中医医院要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建立健全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规范科室设置,配齐中医药人才队伍,加快发展步伐,将医院建成全县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中心,争创市级中医医疗中心。在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等设置标准化的中医药科室,全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强化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设备配置,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强化东阿县人民医院中医科室服务能力建设,建成中医工作全省一流的综合医院。大力发展县妇幼保健院中医妇科、中医儿科建设,做到中医药工作全市领先。在镇、街推选2-3个精品国医堂,每个国医堂打造特色突出的中医药专病专科,争取做到“一镇一品”。继续加强中医药特色村卫生室建设,提升达标质量。真正形成 “龙头领先、综合补充、枢纽中联、基础扎实”的中医药服务格局。〔负责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夯实基层中医药服务基础。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根据实际需要,每年为基层招聘10名中医药大中专毕业生,充实到基层医疗机构,实行中医药人员“县招、乡聘、村用”。积极开展“西学中”培训和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充分发挥县中医医院和县人民医院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基地的作用,根据需求对全县乡村医生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每个村卫生室具备1名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者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到2022年底,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0%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80%的村卫生室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4类以上的中医药技术服务。鼓励退休中医医师到基层提供服务, 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给予合理的薪酬补助。允许具备 «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依法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执业,允许开设中医诊所(室),可以多点执业。〔负责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行政审批局〕
3.强化中医药服务机构管理。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对中医医院运营、质量安全等关键数据及中医药特色指标进行监控。积极开展信息化建设,实施中医类医院信息化提升工程,强化信息基础设施,完善以中医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实现中医远程会诊、双向转诊、预约挂号、远程培训等功能。实施“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行动,到2022年,县中医医院达到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3级以上。县中医医院利用3—5年时间,争创三级中医医院。〔负责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二、加强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
4.发挥中医药临床诊疗优势。积极推选我县发展较好的脑病、骨伤、肛肠等中医优势专科加入省、市中医药专科联盟,同时探索在我县开展针灸、推拿、内科等中医药专科联盟建设,建立起县、乡、村专科专病诊疗临床协作机制,加强内部技术交流,带动全县中医药业务发展。加强县中医医院中医经典、中医外治技术、中医康复、中医治未病和中医护理“五个全科化”建设,提升县中医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经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后允许东阿县人民医院制剂室配置的中药制剂可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负责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5.促进中西医协同发展。支持建设中西医结合医院,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向中西医结合医院转型,加强中西医结合医院内涵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围绕重大疑难疾病及传染性疾病,以提高临床疗效为目标,开展中西医临床协作,培育中医药特色优势,形成独具特色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促进中西医临床协作机制建设和服务模式创新。健全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西医协同机制,组建传染性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医药专家组。加强东阿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科室建设,建立中医参与会诊制度。完善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政策,开展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推进中西医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协同创新。〔负责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6.加强中医重点科室建设,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防治中的优势。加强县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将治未病与临床有机融合,2022年在适宜人群中推广1-3个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3年内推广20个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发展中国特色康复医学,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鼓励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建设中医康复中心,推广中医康复技术。依托县中医医院康复科及县人民医院康复中心,创建市级中医康复中心。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国家级重点专科“脑病科”建设,注重突出中医药特色。积极开展中医特色专科建设,争创1-2个省、市级中医药重点专科。〔负责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三、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7.大力发展东阿道地药材。综合东阿县的地理、水土和气候条件,确定东阿县中药材种植品种,制定东阿县中草药种植指南。重点加强阿胶、金银花、丹参、艾叶、西洋参、山楂、银杏叶等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和规范化种植养殖。到2022年底,争取建设1个以上道地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依托艾山天然资源,探索挖掘“艾山艾灸文化”,做好艾灸养生文章。统筹中草药种植补贴,银行贷款、医养健康产业基金等社会资本注入支持道地药材产区发展,加速发展中草药种植园。〔负责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商务投资促进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林业发展中心〕
8.加强中药质量监管。根据山东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等指南,加大以中药饮片为主、延伸上下游市场的抽检力度,严厉打击中成药非法添加化学品等违法行为。用5年左右时间,建立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追溯体系。到2022年底,完成1-2个中成药品种药品风险监测,开展1个以上特色中药大品种质量标准提升工作。〔负责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
9.加快发展现代中药。用3年时间,做大做强中医药产业园,研制3种以上我县道地药材为主要原料的中药新药或者保健品。支持东阿阿胶加大产品二次开发工作力度,开展防雾霾抗肺损伤、治疗卵巢功能不全临床研究,加快小分子阿胶(阿胶水解物)药效研究;昂德生物药业依托华润生物集团,积极研发度拉糖肽、PEG-EP0、地特胰岛素、门冬胰岛素,打造国内“生物工程产业化基地”。建立中药材采购联盟和中药材互联网交易平台。支持建设全县中医药产业贸易平台和一批现代化、电子化商业物流交易平台。〔负责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阿胶产业发展中心〕
10.促进中医药跨界融合发展。立足阿胶产业和东阿阿胶品牌的优势,发展“中医药+”新业态,实现中医药与保健、养老、食品、旅游等业态的跨界融合,建设阿胶中医药健康养生综合体,创建中国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构建大健康产业体系。建立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地方标准体系,将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知名品牌纳入“健康东阿”建设规划。建成1个以上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努力推广“二十四节气药膳”,探索打造以“阿胶+”为特色的中医药养生基地,加快中医养生食疗产业化发展。〔负责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阿胶产业发展中心、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提高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质量
11.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培养高层次及基层中医药人才。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加强中医药专业技能人才培养和技能培训,不断调整和优化中医药人才队伍结构。实施中医药继续教育全覆盖,重点提升中医药技术人员临床技能和水平,鼓励省内外高水平中医药专家来我县授课。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药技术人员赴省内外知名中医药机构进修学习。坚持政府财政扶持中医药人才优先发展战略,重点培养中医药重点学科、重点专科领军人才。用3年时间,培养5名东阿县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健全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人员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机制。充分发挥县人民医院作为“聊城市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作用,依托基地对基层医务人员特别是乡村医生进行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鼓励定期在网上远程培训,为村卫生室发展中医药业务提供指导。坚持中医确有专长、一技之长考试等途径,多渠道引进中医药人才,充实中医药人才队伍。利用现有的有利政策,多途径挖掘我县中医药人才。〔负责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2.建立吸引、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的保障和长效激励机制。以中医经典理论、辨证思维、临床能力和工作实绩为重点,构建符合中医药规律、促进中医药发展的中医药人才评价标准,完善职称评聘制度,破除“五唯”弊端。放宽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职称晋升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在乡镇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申报副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申报正高级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建立健全中医药人才鼓励支持制度,注重向基层中医药业务一线倾斜。〔负责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
五、促进中医药传承和创新
13.弘扬中医药文化。推动中医药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深入发掘民间中医药文化资源。发展具有本地特色的新型中医药文化产品和服务,力争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和企业,提升中医药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水平。打造阿胶之乡特色品牌名片,深入开展民间中医药特色诊疗技术的调查,挖掘、整理东阿名医、名方,加强中药验方收集、保存及推广应用,探索系统梳理东阿中医药发展成果,开展以阿胶为代表的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推动中医药文化普及,强化中医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国医堂、村卫生室宣传栏中医药科普功能。鼓励支持中小学开展中医药文化教育活动,推动中医药文化进校园。组建以医疗机构中医药人员为主体的中医药文化科普队伍,广泛开展中医药文化和科普知识普及活动,逐步提高中医药传统文化科普教育氛围。〔负责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教育体育局〕
14.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发挥中医药文化对事业发展的引领作用,大力弘扬“大医精诚”理念,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强化职业道德素养,形成良好的行业风尚。发挥中医药传统功法在运动养生领域的带动效果,推动太极拳、八段锦等中医养生保健技术与方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行动相结合,推广中医未病先防的自我健康管理和生活方式,提升公民中医药健康素养。发挥铜城社区服务中心“山东省中医药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的作用,扩大中医药文化宣传影响力。加强中医药文物设施和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加强东阿阿胶博物馆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完善和拓展基地文化宣传功能,设立中小学生开放日。利用专业人员进行中医药文化宣教,构建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长效机制。〔负责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旅游局〕
15.加快推进中医药科研创新。建立科技与中医药主管部门协同联动的管理机制,鼓励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支持新型制剂、优质饮片研发。支持中医药科研成果转化,对新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国家或省级中医药科研课题资助的中医药项目,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在人才培养、绩效考核、岗位晋升、后勤保障等方面给予中医药科研人员相应激励措施,提升中医药人员开展科研活动积极性。在中医药科研项目立项、考核、验收、评奖等环节,遵循中医药规律,实行同行评议。改革完善科技奖励制度,将中医药领域单列或明确为单独领域。〔负责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加强中医药工作统筹协调
16.加强组织领导。将中医药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中医药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中医药各项工作。完善县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研究中医药发展战略及改革举措,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中医药领域专项工作。对各级促进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及时传达并认真执行;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完善机构职能,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县中医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应当至少1人具有中医药专业背景,院级领导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达到60%。〔负责单位:县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
17.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完善中医药事业投入和补偿机制,进一步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统筹整合医药卫生相关资金,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重点支持开展中医药特色服务、中医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以及中医药人才培养。〔负责单位: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8.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按规定将适宜的中医诊疗项目和经省药监局批准的治疗性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医保总额控制指标向中医医疗机构适当倾斜,对因重大政策调整、服务量增加等导致的医药费用增长,医保基金给予合理补偿。增加针灸、推拿、中药饮片等中医药适宜技术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种类,逐步提高门诊报销水平。适当提高县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使用的中药饮片(中草药)费用报销比例。参保人员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使用中医药治疗,合规医疗费用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90%。积极开展按病种付费,按病种收付费的优势病种数量扩大到20种以上。探索在中医医疗机构内设立日间诊疗中心,将符合规定的中医诊疗费用参照门诊慢性病或住院政策支付结算。〔负责单位: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
一、文件背景
2019年10月20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
2020年11月12日,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结合山东实际,从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加强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等6个方面提出21条具体举措,推动山东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制定依据
该文件依据《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发〔2020〕15号)、《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聊发〔2021〕11号)等制定。
二、出台目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3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1〕3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发〔2020〕15号)和《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聊发〔2021〕11号)精神。
三、重要举措
(一)夯实基层中医药服务基础。 根据实际需要,每年为基层招聘10名中医药大中专毕业生,充实到基层医疗机构,实行中医药人员“县招、乡聘、村用”。积极开展“西学中”培训和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充分发挥县中医医院和县人民医院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基地的作用,根据需求对全县乡村医生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每个村卫生室具备1名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者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
(二)建立吸引、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的保障和长效激励机制。以中医经典理论、辨证思维、临床能力和工作实绩为重点,构建符合中医药规律、促进中医药发展的中医药人才评价标准,完善职称评聘制度,破除“五唯”弊端。放宽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职称晋升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在乡镇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申报副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申报正高级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建立健全中医药人才鼓励支持制度,注重向基层中医药业务一线倾斜。
(三)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按规定将适宜的中医诊疗项目和经省药监局批准的治疗性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医保总额控制指标向中医医疗机构适当倾斜,对因重大政策调整、服务量增加等导致的医药费用增长,医保基金给予合理补偿。增加针灸、推拿、中药饮片等中医药适宜技术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种类,逐步提高门诊报销水平。适当提高县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使用的中药饮片(中草药)费用报销比例。参保人员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使用中医药治疗,合规医疗费用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90%。积极开展按病种付费,按病种收付费的优势病种数量扩大到20种以上。探索在中医医疗机构内设立日间诊疗中心,将符合规定的中医诊疗费用参照门诊慢性病或住院政策支付结算。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3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1〕3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发〔2020〕15号)和《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聊发〔2021〕11号)精神,推动全县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规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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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送审稿)》意见反馈情况记录表 | ||
序号 | 单位 | 意见主要内容 |
1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无意见 |
2 | 县民政局 | 无意见 |
3 | 县行政审批局 | 无意见 |
4 | 县农业农村局 | 无意见 |
5 | 县商务投资促进局 | 无意见 |
6 | 县文化旅游局 | 无意见 |
7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无意见 |
8 | 县教育体育局 | 无意见 |
9 | 县自认资源和规划局 | 无意见 |
10 | 县医保局 | 无意见 |
11 | 县财政局 | P12:第17条,删除设立中医发展专项经费,将统筹整合医药卫生相关资金放在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前面。 |
12 | 县市场监管局 | P5:第4条.允许东阿县人民医院和东阿县中医院院内中药制剂,在临床急需的情况下经批准后在县域医联体内共享使用,修改为“经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后允许东阿县人民医院制剂室配置的中药制剂可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 |
13 | 县发改局 | P6:第10条,促进中医药跨界融合发展,调整负责单位顺序为:县卫生健康局、县阿胶产业发展中心、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P9:第15条,加快推进中医药科研创新中,建议负责单位中的“县发展改革局”修改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修改理由:第15条涉及内容为县工信局职责。 |
14 | 县林业发展中心 | 无意见 |
15 | 县阿胶产业发展中心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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