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东阿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文稿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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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县卫生健康局
2023-08-15

【部门解读】《东阿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文稿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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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在幼有所育上持续发力,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在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必须着力提高人口整体素质,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近年来,我县出生人口逐年下降:2019—2022年分别出生4516人、3264人、2733人、2666人。一方面,生育人群减少;另一方面,部分群众生育愿望降低。基于此,制定人口长期发展政策已成为稳定我县人口形势、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向好的关键一步。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同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修改了《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省委、省政府印发了《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印发了《聊城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同时要求各县制定出台贯彻措施并组织抓好落实。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县卫生健康局同相关部门深入研究针对二孩、三孩的差异化、分层次的优先、优惠、优待措施。

二、决策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发〔2022〕14号)和《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聊发〔2023〕5号)等有关要求,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贯彻措施并抓好落实,参照市级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各部门工作责任,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完善生育、养育、教育服务体系,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东阿县卫生健康局认真组织文件的起草工作,牵头拟定初稿。2023年7月,东阿县卫生健康局就有关内容征求了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和体育局等部门(单位)意见建议,并组织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会签。经反复修改,形成了《实施方案》初稿。7月25日,政府常务会议予以研究通过。8月6日,通过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后,8月8日,县委常委会议予以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中共东阿县委 东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阿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共分三部分。分别是总体目标、主要措施、保障措施。

一是总体目标,分阶段提出了2025年、2035年人口发展目标。

二是主要措施,从稳妥实施三孩生育政策、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营造生育友好环境、持续关爱计划生育家庭等5个方面,提出19条具体激励措施,鼓励人口生育,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第三部分提出强化组织领导、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宣传引导和保障工作落实四个方面的保障机制,明确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政策实施。

四、实质性解读

对比省、市方案,我县方案明确了一系列生育优待政策,更具操作性和创新性。

针对二孩、三孩的差异化、分层次的优先、优惠、优待措施,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一是给予二孩、三孩保育费分档补贴,其中二孩标准为300元/人/月,三孩标准为400元/人/月

二是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二孩住院分娩医疗费医保支付不低于1500元,三孩不低于3000元。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二孩住院分娩医疗费医保政策内报销比例不低于80%,三孩不低于90%。

三是对二孩家庭在本县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财政发放1.5万元/套购房消费券;对三孩及以上家庭在本县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财政发放2万元/套购房消费券。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我县首套自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满足首付款比例要求的前提下,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27万,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45万。

四是将对具有本县户籍并按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发放育儿补贴纳入县级“十四五”时期的支持政策逐步实施。

五是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落实国家及省规定的休假政策。政策内生育二孩及以上的,提倡用人单位增加配偶陪产假5天,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年各增加育儿假5天。将落实产假、陪产假、育儿假纳入聊城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推荐机制,加强执法检查,确保生育假期及相关待遇落实。

六是做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持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面,提高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逐步提高学前教育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全面推动中小学课后服务提档升级,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打造素质教育“第二课堂”。严格规范校外培训,减轻家庭负担。以公益普惠为原则,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课后服务,切实解决家长接送难题。

五、关键词解释

1、优化生育政策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并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简称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

2、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

方案提出,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

3、在生育休假和生育保险方面有哪些举措

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职工增加六十日产假,配偶享受不少于十五日陪产假,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十日育儿假。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生育津贴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增加的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二孩住院分娩医疗费医保支付不低于1500元,三孩不低于3000元;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二孩住院分娩医疗费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80%,三孩不低于90%。

4、二孩三孩家庭的住房保障政策

具有东阿县户籍的二孩三孩家庭〔“二孩”家庭为国家出台二孩政策(2016 年 1 月 1 日)以后,同一对夫妇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或合法收养二孩;“三孩”家庭为国家出台三孩政策(2021年 5 月 31 日)以后,同一对夫妇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或合法收养三孩。具体以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登记证及法院判决书等可以证明子女关系的证明材料为准〕,对二孩家庭在本县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财政发放1.5 万元/套购房消费券;对三孩及以上家庭在本县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财政发放 2 万元/套购房消费券。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我县首套自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满足首付款比例要求的前提下,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 27 万,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 45 万;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我县城镇公租房保障条件的,有未成年子女且按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优先纳入实物配租保障范围。

六、解读机构、解读人

解读机构:东阿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刘栋

联系电话:0635-327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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