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县实验中学校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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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1. 目的:为加强学校校舍的管理与维护,确保校舍安全、整洁、有序,延长使用寿命,保障教育教学活动正常进行和师生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建筑物(包括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图书馆、体育馆、宿舍楼、食堂、辅助用房等)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管理。
3. 管理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到人、规范使用、及时维护”的原则。
4. 管理主体:学校总务处(或后勤处)是校舍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校舍的日常管理、维护、维修、安全检查等工作。各部门、各年级、各班级及全体师生员工均有爱护校舍、遵守管理规定的义务。
第二章 校舍安全管理
1. 建筑结构安全:
定期(至少每学期一次)对校舍主体结构、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顶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报告并采取措施。
严禁擅自拆改承重结构、破坏墙体、私自开门窗洞等行为。
发现墙体开裂、地基下沉、楼板变形等异常情况,立即上报并疏散人员,设置警示标志,请专业机构鉴定处理。
2. 消防安全:
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确保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严禁堆放杂物。
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确保完好有效。
严禁在校舍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实验室按规定存放的除外)。
定期组织师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3. 用电安全:
所有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由专业电工操作。
定期检查电路、开关、插座、灯具等,防止老化、短路、过载引发火灾。
办公室、教室、实验室等场所下班(放学)后必须关闭总电源(必要设备除外)。
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器设备。
4. 设施设备安全:
定期检查门窗、栏杆、扶手、楼梯、阳台等设施是否牢固完好,及时修复松动、损坏部位。
高层建筑窗户应安装限位器或防护设施。
体育器械、实验设备等应定期维护保养,确保使用安全。
5. 防汛防雷防风:
雨季前检查屋顶防水、排水系统,确保畅通。
定期检查避雷设施,确保有效。
台风、大风预警时,关好门窗,加固易脱落物品,必要时停止室外活动。
第三章 校舍使用管理
1. 教室管理:
班级负责本班教室的日常保洁、设施维护(桌椅、门窗、照明、多媒体设备等)。
保持教室整洁,物品摆放有序。
爱护公物,损坏按价赔偿。禁止在墙面、课桌乱涂乱画。
最后离开教室者负责关灯、关窗、锁门。
2. 专用教室(实验室、计算机房、音乐美术教室等)管理:
由相应管理员或任课教师负责管理。
制定具体的使用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使用者必须严格遵守。
仪器设备建立台账,专人管理,定期维护保养。危险化学品严格按双人双锁等规定管理。
使用后及时整理、清洁,关闭水电门窗。
3. 办公室管理:
各办公室负责人负责本室管理。
保持整洁卫生,安全用电,下班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重要文件、物品妥善保管。
4. 公共区域(走廊、楼梯、卫生间、操场等)管理:
由保洁人员负责日常清洁维护。
全体师生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不乱扔垃圾,不在墙面乱涂乱画。
上下楼梯靠右行,不追逐打闹。
爱护公共设施(如宣传栏、垃圾桶、体育设施等)。
5. 场馆(图书馆、体育馆、报告厅、食堂)管理:
制定专门的场馆使用管理规定,明确开放时间、使用申请流程、安全要求等。
大型活动需提前申请,制定安全预案,活动后及时恢复场地。
食堂严格按食品卫生安全法规操作管理。
6. 校舍借用:
校外单位或个人借用校舍,须经校长批准,签订协议,明确使用范围、时间、责任及费用,并报总务处备案。使用者必须遵守学校各项规定。
校内部门临时使用非本部门场所,需向总务处申请备案。
第四章 校舍维护与维修
1. 日常维护:
建立校舍日常巡查制度(如总务处人员、值班人员巡查),及时发现小问题(如门窗损坏、水电小故障、墙面污损等)并处理。
使用者发现损坏应及时向总务处报修。
2. 定期检修:
制定年度、学期检修计划,对校舍及设施设备进行系统性检查维护(如假期集中维修)。
重点检查屋顶防水、外墙、水电管网、消防系统等。
3. 报修流程:
建立便捷的报修渠道(如报修单、线上报修系统等)。
总务处接到报修后,应及时响应,评估维修需求,安排维修。紧急情况(如水管爆裂、断电等)须立即处理。
维修完成后,报修人验收签字。
4. 维修管理:
小型维修由学校维修工完成。专业性较强的维修(如电梯、消防系统、大型设备等)应聘请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
维修工程应保证质量,做好记录。
建立维修档案,记录维修时间、内容、费用、责任人等。
5. 经费保障:学校应保障校舍维护维修经费的投入,纳入年度预算。
第五章 校舍设备与资产管理
1. 设备管理:
建立全校固定资产(特别是大型、贵重设备)台账,明确存放地点和管理责任人。
设备采购、验收、领用、调拨、报废等环节按学校资产管理制度执行。
重要设备(如多媒体设备、实验仪器、空调等)应制定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计划。
2. 耗材管理:水电、办公用品、清洁用品等建立领用登记制度,厉行节约。
3. 绿化与环境管理:
做好校园绿化养护工作,保持环境优美。
垃圾分类投放,及时清运,保持校园清洁卫生。
第六章 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1. 检查机制:
总务处定期组织校舍安全、卫生、使用情况检查。
学校领导不定期抽查。
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的检查。
2. 责任落实:
明确各区域、各设施设备的管理责任人。
实行“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责任制。
3. 奖惩制度:
对在校舍管理、维护、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
对违反校舍管理制度,造成校舍损坏、安全隐患、环境卫生问题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赔偿损失、行政处分等处理。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章 应急处理
1. 制定校舍安全事故(如火灾、房屋倒塌、触电、坠物等)应急预案。
2. 发生紧急情况时,立即启动预案,组织人员疏散、抢险救援,并按规定上报。
3.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八章 附则
1. 本制度由学校总务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执行。
3.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4.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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