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县实验中学学生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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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县实验中学学生助学金政策
助学金补助对象:
1、寄宿生
①生活补助对象:为在校寄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儿和残疾学生;
②平均资助面为在校寄宿学生的30%;
③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伙食费补助;
④资助标准:初中为1250元/生/年,小学为1000元/生/年。
2、非寄宿生
①生活补助对象:为在校非寄宿建档立卡、低保户、特困供养、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其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儿和残疾学生;
②平均资助面为在校寄宿学生的8%;
③资助标准:初中为625元/生/年;小学为500元/生/年。
3、其他学生
对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少数民族学生、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优先予以资助,并向农村贫困地区给予倾斜。
东阿县实验中学
202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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