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意见征集时,公众参与渠道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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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决策承办单位应当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除外。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决策事项涉及特定群体利益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与相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以及群众代表进行沟通协商,充分听取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公众有权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出意见、建议。县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除通过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听取意见外,还将在东阿县人民政府网站“意见征集”栏目征集意见建议,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东阿县司法局
2023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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