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东阿县法律援助中心便民指南
11371524004440169M/2026-4371233
东阿县司法局
2026-03-12

东阿县法律援助中心便民指南

字号: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东阿县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东阿县曙光街259号县教体局西邻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楼  

电话:0635-3282148    

   

法律援助为您提供哪些帮助   

(1)咨询:就公民提出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解答。   

(2)代书:主要是起草法律文书,为诉讼或非诉讼程序的开始提供文书准备。   

(3)非诉讼法律援助:代理当事人参加和解、调解、仲裁等;   

(4)诉讼法律援助:代理当事人参加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在刑事诉讼中担任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或公诉案件被害人、自诉人的代理人。   

法律援助需要申请吗   

(1)如果您仅就相关问题进行法律咨询,可以登门、电话、书信等方式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而无须提出专门的申请。   

(2)如果您想获得咨询以外的更进一步的法律援助服务,必须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经法律援助机构审查认为符合法定的要件后,才会作出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 

到哪里申请法律援助 

  一般情况下如果您申请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应当向义务机关或义务人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   

  如果您申请刑事法律援助,应当向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法律援助需要哪些材料   

(1)法律援助申请表(请您到法律援助机构领取样表)   

(2)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3)经济困难证明   

(4)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主要是一些能够证明案情的材料。   

 上述材料是一般情况下申请法律援助必须提供的材料。法律援助机构如果认为您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可以要求您作出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如果您未按要求作出补充或者说明,申请将被视为撤销。   

经济困难证明   

 (1)经济困难证明是指法律援助机构用来审查和确定申请人是否符合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据材料和证明文件。   

 (2)经济困难证明包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特困户救助证、五保供养证、设区的市、县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证、人民法院给予司法救助的决定、民政部门出具的其它社会救济证明等。     

  如果您没有这些证明,就必须向法律援助机构如实申报您的经济状况,并填写《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该证明表必须由有关单位出具证明意见。   

 (3)《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须由省级地方性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出具经济困难证明的机关、单位出具证明意见。省级地方性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的,可以由您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意见。    

  如果您离开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六个月以上的,还可以由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意见。    

  如果您与前述机关、单位发生纠纷请求法律援助的,您申报的经济状况可以不由上述单位出具证明意见。   

 (4)申请法律援助时,无须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的情形主要是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案件。   

哪些情况法律援助会被终止   

(1)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   

(2) 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被撤销的;   

(3) 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   

(4) 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