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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东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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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县人社局
2024-01-28

东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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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分类

一级

二级

三级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

主体

公开

渠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栏目

栏目

栏目

全社会

特定对象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基础信息

机构职能

领导信息


公开各单位负责人的姓名、现任职务职级、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照片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办公室

县政府网站“机构概况”集中公开



机构概况


公开本单位及管理单位的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履职依据

部门政策文件


公开本部门政策文件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办公室

县政府网站“东阿县政府文件统一发布平台”集中公开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公开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县政府网站提供链接至“东阿县政务服务平台”





公开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公示

县政府网站



基础信息

财政预决算

部门财政预算


公开本年度本单位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预算要说明“三公”经费增减原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以及重点项目预算的项目文本、绩效目标等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规划财务监督科

县政府网站“财政预决算”专题集中公开



部门财政决算


公开本年度本单位财政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决算要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经费、组团数、人数,公务用车经费、购置数、保有量,公务接待经费、批次、人数,“三公”经费增减原因说明以及重点项目决算的项目文本、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规划财务监督科



建议提案办理

人大建议办理


人大代表对政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公开建议事项办理复文全文或摘要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答复建议和提案提出人的1个月内

人事科

县政府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题集中公开



政协提案办理


政协委员、政协参加单位就政府工作提出的提案办理情况,公开提案事项办理复文全文或摘要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总体情况


本单位办理建议和提案总体情况、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人事信息

事业单位考录


公开本地区事业单位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以及录用结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县政府网站“事业单位招考”专题集中公开



基础信息

政策解读



对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性文件、重要会议内容等进行多形式、多角度解读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文件、会议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

人社局各科室

县政府网站“政策解读”专题集中公开



年度重点任务

政府工作报告

工作进展

公开整体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季度

办公室

县政府网站“政府年度重点任务”专题集中公开



会议公开

部门办公会议


公开部门办公会议的会议内容、议定事项及结果等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办公室

县政府网站“政府会议公开”专题集中公开



重点领域信息

社会保险

标准目录


公开该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根据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县政府网站“社会保险”专题集中公开



社保政策


公开本地区现行有效的社会保险法规、制度、政策、标准、经办流程以及调整社会保险费的政策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社保基金运行


按季度、分类公开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月度

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养老保险


公开本地区养老的参保人数、待遇支付、基金收支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工伤保险


定期公开本地区工伤保险的参保人数、待遇支付、基金收支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失业保险


定期公开本地区失业保险的参保人数、待遇支付、基金收支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重点领域信息

稳岗就业

就业领域公开标准及落实


公开该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根据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职业培训信息提前3个工作日发布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就业促进与人才开发科

县政府网站“稳岗就业”专题集中公开



就业政策


本地区现行有效的就业创业优惠扶持政策、补贴政策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职业培训


公开岗位信息发布、求职信息登记、职业培训信息发布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职业指导


公开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开业指导等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提交材料、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补贴信息


补贴发放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就业服务


公开失业登记、就业登记、《就业创业证》申领的办理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事项清单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清单要包含抽查依据、对象、内容、方式、比例和频次等要素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年度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县政府网站“双随机、一公开”专题集中公开



抽查计划


各单位“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抽查结果


已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的抽取情况和抽查结果,公开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结果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其中处罚决定自作出后7个工作日内公开



行政执法公示

事前公开


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编制并公开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政策法规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县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题集中公开



事中公开


行政执法证件查询,行政执法文书样本,岗位信息公示(明确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事后公开

执法结果

按时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执法结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自作出后7个工作日内公开



统计年报

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每年1月31日前公开上年度报告



机制建设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年度

政策法规科

县政府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年报


分年度公开本级政府汇总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及分级公开所属各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每年1月31日前

政策法规科



组织领导



在领导分工中明确政务公开分管领导;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政策法规科

县政府网站



业务培训

培训计划


发布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每年3月31日前



培训动态

发布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动态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工作推进



发布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或工作安排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信用信息“双公示”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后,7个工作日内公开

政策法规科

县政府网站




就业

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


公开该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根据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就业促进与人才开发科

县政府网站“稳岗就业”专题集中公开




就业信息服务


公开岗位信息发布、求职信息登记、职业培训信息发布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就业促进与人才开发科

县政府网站“稳岗就业”专题集中公开




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公开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开业指导等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提交材料、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就业促进与人才开发科

县政府网站“稳岗就业”专题集中公开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公开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贫困劳动力、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就业专项活动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就业促进与人才开发科

县政府网站“稳岗就业”专题集中公开




就业失业登记


公开失业登记、就业登记、《就业创业证》申领的办理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就业促进与人才开发科

县政府网站“稳岗就业”专题集中公开




创业服务


公开创业补贴申领、创业担保贷款的文件依据、政策对象、贷款额度、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等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就业促进与人才开发科

县政府网站“稳岗就业”专题集中公开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公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等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就业促进与人才开发科

县政府网站“稳岗就业”专题集中公开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公开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就业见习补贴申领、求职创业补贴申领、高等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等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就业促进与人才开发科

县政府网站“稳岗就业”专题集中公开




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政府购买服务


公开政府向社会购买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成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就业促进与人才开发科

县政府网站“稳岗就业”专题集中公开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公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就业促进与人才开发科

县政府网站“稳岗就业”专题集中公开




国(境)外人员入境就业


公开国(境)外人员入境就业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就业促进与人才开发科

县政府网站“稳岗就业”专题集中公开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公开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就业见习补贴申领、求职创业补贴申领、高等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等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职业培训信息提前3个工作日发布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就业促进与人才开发科

县政府网站“稳岗就业”专题集中公开




补贴信息







政府开放日



政府开放日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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