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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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
二、事项简述
受理条件:
1、职工在发生工伤时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已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且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正常缴费。
2、职工被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3、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五级至十级;
4、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三、申办材料
1、填写《聊城市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表》
2、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还需提供:
工伤职工与参保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材料;
3、职工本人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保卡(或银行卡)。
四、办理方式
提交纸质材料现场办理
五、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
现场送达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八、办理时间
春季时间3月1日至4月30日(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40 下午14:00-17:30 );夏季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40下午14:30-18:00)秋冬时间10月1日至次年2月28(29)日(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40下午13:40-17:10)(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东阿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东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23号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
(一)现场咨询:东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23号窗口
(二)电话查询:0635-3275091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635-3271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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