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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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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4-08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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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

二、事项简述

受理条件:

1、职工在发生工伤时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已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且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正常缴费。

2、职工被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3、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五级至十级;

4、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三、申办材料

1、填写《聊城市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表》

2、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还需提供:

工伤职工与参保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材料;

3、职工本人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保卡(或银行卡)。

四、办理方式

提交纸质材料现场办理

五、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

现场送达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八、办理时间

春季时间3月1日至4月30日(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40 下午14:00-17:30 );夏季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40下午14:30-18:00)秋冬时间10月1日至次年2月28(29)日(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40下午13:40-17:10)(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东阿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东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23号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

(一)现场咨询:东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23号窗口 

(二)电话查询:0635-3275091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635-3271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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