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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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
二、事项简述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牺牲或者参加工作满5年(含离休人员)病故以后,从去世的下月起,对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生活确有困难的符合条件的亲属,审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金。
三、办理材料
1.《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登记表》一式三份。
2.提供死者火化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提供符合条件的遗属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4.由相关部门出具符合条件的遗属和死者关系证明,以及遗属无收入证明。
四、办理方式
1.符合条件的遗属到死者所在单位提报申请材料,由死者所在单位填写《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登记表》。
2.死者所在单位报人社局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科审批。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办理机构和地点
东阿县曙光街126号东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一楼105室
七、咨询查询途径
电话咨询(0635-3275163)、现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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