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离退休人员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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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企业离退休人员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
二、事项简述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三、办理材料
1.退休(职)人员去世后一次性待遇申报表
2.填写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或火化证明、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死亡证明或殡葬证明(四种证明中一种即可)
3.去世人员及申请人身份证件
四、办理方式
1.业务申请:去世者遗属到所在管理单位提报申请材料,填写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管理单位到经办机构服务窗口提交材料,并发起企业退休职工去世后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申请。
2.业务受理:业务人员接收并审核材料,材料审核通过后办理企业退休职工去世后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业务,在系统中生成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金额,并在业务系统扫描材料至后台复核。
3.业务审核:业务审核人员审核业务材料、核对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金额信息。业务复审、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拨付葬补助金、抚恤金。
五、办理时限
即时受理,申报次月拨付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办理时间
春秋季时间: 3月1日至4月30日10月1日至11月14日(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40 下午:14:00-17:30);
夏季时间: 5月1日至9月30日(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40下午14:30-18:00)
冬季时间: 11月15日至次年2月28(29)日(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40 下午:13:40-17:1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办理机构和地点
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北环路32号幸福港湾c座东阿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225室
九、咨询查询途径
电话咨询0635-3275083,现场咨询
十、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0635-3271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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