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件。县委副书记、县长于丙涛作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现场观摩庭审。
原告陈某某因与第三人刘某某发生冲突,被东阿县公安局作出行政处罚。原告不服,在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被维持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相关处罚和复议决定。庭审中,合议庭围绕案件焦点问题,引导双方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与辩论。庭审现场,气氛庄严肃穆,程序严谨规范。
县长出庭应诉,不仅是尊重司法监督、维护法律权威的体现,更是政府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化解矛盾、深化依法行政的具体实践。下一步,我县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记者 杨冠军
扫码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