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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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途径
一、资助范围:在籍在校学生
二、资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及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四、资助标准:寄宿生:初中为1500元/生/年;小学为1250元/生/年;
非寄宿生:初中为750元/生/年;小学为625元/生/年;
五、办理地点:东阿县南湖行知学校
六、具体流程
1.学校对义务教育段学生做好资助宣传工作,并向在校学生发放《教育资助政策明白纸》、《致义务教育学生家长一封信》 ;
2.每年9.30号前,符合条件的学生主动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认定表》 ;
3.学校成立班级评议工作组、年级认定工作组和校级认定领导小组进行三级认定;
4.学校将认定资助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资助明细表上报主管部门统一发放至学生银行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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