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 东阿县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5-2035年)
征集时间:2025-11-23-2025-12-22 发文单位:东阿县民政局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社会各界人士: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工作要求,提高东阿县公益性公墓设施服务水平,优化东阿县公益性公墓设施布局,科学有效地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满足群众骨灰安放需求,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东阿县民政局组织修订编制了《东阿县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5-2035年)》,现诚挚邀请广大市民朋友、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建言献策。

征集时间:2025年11月23日—12月22日

公示期间若有意见建议,将修改内容、修改理由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为便于沟通,请在提出意见建议时,留存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1.联系电话:0635-7790797  13370975186  姓名:孟庆生

2.邮箱:dexmzjshswk@lc.shandong.cn(请注明“规划公示反馈意见”字样)

3.信件寄往“东阿县民政局” 邮编:252200

东阿县民政局 

2025年11月23日


一、编制背景

殡葬服务作为群众关切的重要民生事项,是民政民生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根据民政部《关于推进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 号)等关于殡葬改革的部署要求,同时结合东阿县实际,为进一步提高东阿县公益性公墓设施服务水平,优化东阿县公益性公墓设施布局,有效治理散埋乱葬问题,特此编制《东阿县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5-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编制过程

 2025年7月,启动《东阿县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5-2035)》修编工作,通过招标委托杭州海德联创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承担编制工作。根据相关政策文件、相关规划,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调研,结合东阿县殡葬设施现状,起草形成《东阿县殡葬设施专项规划(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2025-2035)》(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东阿县行政管辖范围,包括2个街道,8个乡镇。规划期限为2025—2035年,其中:近期到2030年;远期到2035年。

(二)规划目标:

殡仪设施建设立足于东阿实际,以人民为中心,构建县-镇-村三级殡仪设施体系。同时,新建、改建、扩建殡仪设施节地生态安葬率达100%,城市公益性公墓安葬率不超过安置骨灰总量的40%。

(三)殡仪设施布局思路:

东阿县现有殡仪设施县级殡仪馆1处、县级骨灰堂1处(县级骨灰堂位于殡仪馆院内东侧),殡仪馆位于东阿县省道242与省道710交接处西北角,面向全县提供遗体存放、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殡仪服务。东阿县殡仪馆现占地面积为23.16亩。这里紧邻城区,交通十分便捷,地理位置适中,设施设备完善,现有功能区包括:业务区、告别厅、火化区、骨灰寄存区、祭扫区、集散广场区、后勤管理区等。

殡仪设施建设将分期、分批进行,逐步从卧碑葬转向骨灰堂、生态葬。规划至2030年布局,全县共计公墓48处,其中,现状保留公墓36处,新建县级公墓1处,镇街级8处,村级3处,引导节地生态安葬,到2035年,达到新建公墓60处,县级1处,镇街10处,社区级公墓49处。

(四)保障

为保障规划推进,将从多方面推进保障措施。第一,加强宣传力度,从思想层面改变传统观念,同时对国家制度,扶持力度进行宣传,确保群众对政策了解,对政策放心;第二,要加强资金投入,邀请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加强政府资金和社会资金一起投入,保障项目顺利落地;第三,加强各部门合作,加大执法力度,使殡仪设施管理更趋于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

(五) 县镇分别实现的功能以及如何实现的途径。

我县构建“县级统筹、镇级主导、村级补充”的三级殡葬服务设施网络。

县级层面负责统筹与宣传引导,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同时促进部门协作与执法监督,推动殡仪设施管理进一步优化。  

镇级层面将配合县级开展工作,做好项目落地所需的本地协调与支持,严格执行县级管理要求,确保殡仪设施规范运营。

村级层面在实际推进过程中,通过本地化方式传达规划内容,协助群众理解政策、转变观念,推动规划有条不紊实施。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东阿县民政局

具体联系人:孟庆生

咨询电话:0635-7790797 13370975186

 决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4)《公墓管理暂行办法》(民事发【1992】24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修订)

(7)《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

(8)《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 号)

(9)《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建标182-2017)

(10)《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鲁民〔2023〕72 号)

(11)《山东省公墓建设规划指引》(鲁民〔2024〕38 号)

(12)《关于倡导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的实施意见》(聊办(2020)1号

(13)《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 (2024年版)》

(14)《东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15)其他的现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镇(街道)国土空间规划等。

东阿县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5-2035年)

该意见征集已结束,无法进行提交

2025年11月23日至2025年12月22日,东阿县民政局《东阿县殡葬设施专项规划(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2025-2035年)(征求意见稿)》在东阿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为期30天的公示,听取公众意见未收到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众提出的意见

二、采纳情况说明


东阿县民政局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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