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东阿县民政局政府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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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县政府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陈顺海,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文飞,民政局党组成员、八级职员
成员: 解新胜,民政局党组成员、县慈善办公室主任
辛 强,民政局党组成员、七级职员、殡仪馆馆长
李 帅,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崔 磊,民政局党组成员、七级职员
刘丽华,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娄 博 民政局规划科财务科负责人
宫 雪 民政局儿童福利科负责人
孙 栋 民政局社会救助科负责人
曹 凡 民政局特困供养科负责人
崔 腾 民政局养老服务负责人
李 敏 民政局慈善办公室负责人、安全生产科负责人
贾 彬 民政局党建负责人
张 瑞 民政局老龄科负责人
李 雪 民政局区划地名科负责人
孟庆生 民政局救助管理站站长、社会事务科负责人
李德建 民政局福利彩票科科长
张 敏 民政局登记处主任
丛士峰 民政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局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李文飞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媛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具体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二)研究提出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
(三)协调指导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协调、督促各科室按职责分工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
(四)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部署,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各科室职责分工
局机关各科室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做好本科室的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参与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任务分工如下。
办公室:负责公布局机关各项规范文件、重大政策决策解读、部门会议、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等信息。政务公开年报、政务公开指南、政务公开培训、政府开放日活动等工作开展情况。
人事科:负责公布局机关机构概况、科室设置、权力清单及局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信息、分工等信息。
财务科:负责公布单位预算决算、重大民生工程建设进度等信息。
社会救助室: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督导各级低保经办机构进行动态管理和审核、审批、复核、公示工作;指导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及收入调查、核对的工作;保障集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和照料护理权益;指导全县低保(贫困)家庭重度失能人员集中供养工作;指导全县“救急难”临时救助工作;指导全县参与全县住房、教育、医疗、司法救助等相关办法;指导全县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
社会事务室: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救助站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孤儿及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的审批发放工作;负责全县留守儿童统计及登记工作;负责全县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婚姻登记和弃婴儿童收养工作;倡导婚丧习俗改革;负责全县殡葬事务。参与执行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全县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社会福利主要职责:承担全市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全市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基层政权和社区室:制定社区建设规划和社区服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起草有关社区工作的地方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建设,推动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与发展。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组织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以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内容的村(居)民自治工作,加大村务公开工作力度,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区划地名室:承办全县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检查、监督标准地名的使用,负责标准地名的发布;承担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政府驻地迁移的申报工作;边界线勘定和管理,边界线联检工作,调处理边界纠纷;整理地名资料,编辑出版全县行政区划地图、图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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