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邢小勇与黄艳英(黄磊)婚姻登记的决定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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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邢小勇与黄艳英(黄磊)婚姻登记的决定送达公告
2025年6月19日,东阿县民政局收到东阿县人民法院向本机关出具的(【2025】东法建第1号)司法建议书。
本机关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认为,该相关婚姻登记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等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两人办理相关的婚姻登记,现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10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决定,当事人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东阿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东阿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东阿县民政局
2025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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