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集中心卫生院投诉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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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集中心卫生院投诉途径
投诉处理程序 | 医院投诉处理流程: 如遇投诉,如果病人投诉至科室,科室主任当时能够口头回复而投诉人又满意的,可以不按照程序办理,但必须做好处理记录。 对于无法当场协调处理的,接待的部门或科室应当引导投诉人到综合办公室投诉。院内调查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在五个工作日内给投人反馈投诉处理结果。 (一)医疗方面投诉 1、综合办公室接到医疗方面投诉要详细了解情况,如实记录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并经投诉人签字(或章)确认。 2、如发生医疗纠纷或事故,综合办公室立刻将投诉情况上报给分管院长、被投诉科室主任。 3、科主任立刻赶到现场调查投诉具体情况,确定事件性质,确定事件严重程度,确定责任人等需加以签字确认,指导科室立刻采取措施避免或者减轻患者损害。 4、按照院部的具体调查结果,给出责任人、责任科室及主任的具体处罚措施并加以签字。 5、如需对患者进行赔偿,由领导班子共同会商具体赔偿数额。由财务部具体执行。 6、综合办公室将处理最终结果向投诉人反馈。 7、如需走法律程序,由分管领导、法律顾问给出处理意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处理。 (二)护理方面投诉 1、综合办公室接到护理方面投诉要详细了解情况,如实记录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并经投诉人签字(或章)确认。 2、如发生医疗纠纷或事故,综合办公室立刻将投诉情况上报给分管院长、护理部、被投诉科室主任、护士长。 3、护理部立刻赶到现场调查投诉具体情况,确定事件性质,确定事件严重程度,确定责任人并需加以签字确认,指导科室立刻采取措施避免或者减轻患者损害。 4、按照护理部的具体调查结果,给出责任人、责任科室及护士长的具体处罚措施并加以签字。 5、如需对患者进行赔偿,由领导班子共同会商具体赔偿数额。由财务部具体执行。 6、综合办公室将处理最终结果向投诉人反馈。 7、如需走法律程序,由分管领导、法律顾问给出处理意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处理。 三、其他方面投诉 1、综合办公室接到投诉要详细了解情况,如实记录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并经投诉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2、综合办公室立刻将投诉情况上报给分管院长、相关部门、科室负责人。 3、相关部门、科室负责人应立刻赶到现场调查投诉具体情况,确定事件性质,确定事件严重程度,确定责任人,迅速做出整改并加以签字确认。 4、按照具体调查结果,给出责任人、责任科室及主任的具体处罚措施。 5、如需对患者进行赔偿,由领导班子共同会商具体赔偿数额。由财务部具体执行。 6、综合办公室将处理最终结果向投诉人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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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门诊楼三楼办公室 |
接待时间 | (春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含节假日) (秋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含节假日) |
联系方式 | 0635-3514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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