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政策简明问答】关于做好2026年东阿县义务教育中小学转学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1371524004440206U/2026-46322626
发文单位
东阿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6-08-11

【政策简明问答】关于做好2026年东阿县义务教育中小学转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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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本次转学受理范围包含哪些学校?有什么特殊限制吗?

答:本次转学受理范围为城区学校,具体包括两类情况:1. 孩子具有东阿县城区户籍,目前因故在外地就读,需回户籍所在地上学;2. 孩子户籍地为乡镇或外地,父母在东阿县城内务工或经商满半年以上,可作为务工经商随迁子女申请转学。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转学能否成功需根据申请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来安置,无法保证一定能够转入。此外,城区内学校之间不能转学。

二、问:2026年东阿县义务教育阶段哪些年级可以申请转学?

答:这次转学为九月份应就读小学二年级到五年级、初中八年级。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起始年级和毕业年级不能转学,因此小学一年级、六年级,以及初中七年级、九年级都不能申请本次转学。

三、问:同一家庭子女不在同一学校就读,能申请转学吗?

答:可以申请,但需遵循“从学位紧张的学校转到学位充足的学校”这一原则。这样既符合各学校学位的实际情况,也能切实解决同一家庭多个子女不在同一学校就读所带来的接送不便等问题。

四、问:办理转学有哪些温馨提示?

答:家长要提前准备好各类证件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有效,避免因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要求影响初审结果。报名时要结合学校空余学位情况合理选择意向学校,并服从统筹调剂安排。

五、问:转学录取的原则是什么?学位不够怎么办?

答:本次转学录取遵循“审核合格、按序录取、统筹调剂”的原则。若递交材料且核验合格的申请人数未超出意向学校空余学位数,可直接办理转学;若通过审核的申请人数多于该校剩余学位,优先依据户籍迁入或居住证登记的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学位仍有富余的,再按照经商备案或务工证明的申办时间排序录取。因学位限制未被意向学校录取的学生,可提交调剂申请;经统筹调配后仍无法安置的,需返回原在读学校继续就读。

东阿县教育和体育局将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规范转学办理流程,确保转学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切实保障适龄学生的受教育权益。


解读单位:东阿县教育和体育局

解读科室:基教股

电话:0635-5109869

0635-5109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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