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第东阿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58号代表建议(关于互联网的建议)的答复
建议编号 190358
建议人 尹花
收到日期 2024-03-23
事由
关于互联网的建议
建议内容:

关于互联网普及的建议

第058号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社会的发展,各种网络诈骗事件也日益增多,导致很多人上当受骗。特别是一些在家里留守的老年人。骗子会通过向他们推销保健品、缴纳养老金、医疗保险、投资理财、恭喜您抽中大奖等等一些手段进行诈骗。

    建议:

       1、建议相关部门安排专业人士对老年人进行普及以及预防诈骗的相关知识以案例说法,以身说法。

        2、加大宣传力度,用一些短视频或宣传手册及诈骗小品,通俗易懂地广泛宣传对不认识的电话要提高警惕,不向对方透露家人的信息

       3、针对农村老年人出台相关制度政策,覆盖反诈软件盲区,引导广大群众内心建立起“天上没有掉馅饼”的好事知道正确的防范方法,端正心态,不能存有侥幸心理,贪小便宜吃大亏。


承办单位答复意见
答复日期:2024-05-08
留作参考
办理情况:


案  由:关于互联网的建议

提案人:尹花

审查办理意见:公安局办理

办理情况:

尹花代表,您提出的《关于互联网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互联网的建议》已收到,主要是关于老年人被诈骗的问题,您提出的提案建议非常好,非常切合我县实际,对于保护我们全县人民资金、财产安全工作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和今后工作的重点方向。现就目前工作和今后的工作措施汇报给您,请提出宝贵意见。

一、老年人被诈骗情况分析

(一)许以高利诱惑,诱骗投资。犯罪分子充分利用老

年人缺乏投资常识和渠道且逐利心理较强的特点,投其所好,编造虚假的投资项目和绚丽的获利前景,许以高息或者其他“物超所值”的回报,诱使老年人将多年积蓄倾囊相投,甚至借钱投资。

(二)吸纳现金投资,逃避打击。犯罪分子针对60岁以上老年人几乎不会使用银行转账、第三方支付等支付方式的特点,为其“量身定制”投资资金支付方式——仅允许以现金方式投入。收取现金投资款后,犯罪分子将其存入了表面上看似与犯罪行为无关的其他自然人的正常使用的银行卡上,然后再进行资金分流,从而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

(三)利用心理弱点,逐步套牢。老年人受年龄、身体条件的限制,活动范围和空间逐渐缩小,渴望与外界交流沟通的愿望较强,具有希望被关心、易被小恩小惠感动、尚有逐利心理和怕被子女责怪等弱点。犯罪分子正是充分利用了老年人这些心理弱点,层层圈套,一步一步把老年人诱骗进非法集资的网络。第一步选择确定目标。犯罪团伙派出“员工”到广场、公园等老年人聚集的地方有选择性的与老年人搭讪,嘘寒问暖、“关怀备至”,逐步套取老年人的好感和信任。第二步小恩小惠拉拢。在得到好感和信任后,犯罪分子组织目标老年人参加联欢活动,给参与活动的老年人发鸡蛋、洗衣液或者请吃饭等,用小恩小惠进一步拉拢老年人,使其彻底放松警惕,把犯罪分子当“知心人”。第三步投资赚钱引诱。有了第二步的情感铺垫,犯罪分子开始以保健养生等为切入点,以延年益寿需要资金保障为引子,对目标老年人循循善诱,逐步推出他们编造的可以获取丰厚利润的发财投资项目。第四步资金到手跑路。在“拿人手短、吃人嘴软”、追逐高额利益回报双重心理作用下,一个个步履蹒跚的老年人背着子女悄悄把存在银行的积蓄取出,拱手交给了犯罪分子。

(四)培植犯罪帮手,蛊惑入局。在以老年人为犯罪对象的涉众型经济犯罪中,犯罪分子往往会在目标老年人中“物色”一至二名“有个人想法”的老年人,邀请其去外地考察所谓的投资项目,在被吃喝玩乐利诱拉拢后,积极“现身说法”、“答疑解惑”,帮助犯罪分子鼓吹投资项目的“美好前景”,大肆蛊惑众多老年人投资。而犯罪行为败露后,他们要么千方百计阻拦受害人报警,要么想方设法撇清自己的责任。在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其中一投资者受犯罪嫌疑人之邀前往省内某市考察其公司的实力和投资项目,返回后向投资者宣称犯罪嫌疑人的项目真实、实力雄厚,而且主动为投资者“解疑”,打消其他投资者的风险顾虑,使下至65岁,上至90岁的多名老年人纷纷投资,其中不乏借钱投资以及把自己生的活费、治病钱用于投资的耄耋老人。

二、根据您的提案建议要求,我局今后将着重加强以下工作。

(一)强化防范宣传,提升技术反制能力。要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建立立足社区、覆盖全县的反诈宣传体系,积极推广应用国家反诈中心APP及金钟罩警民联防平台,使群众广泛安装使用,要在保证数量的同时,更加注重安装质量,切实教会群众怎么使用,确保“安装一个、保护一个”。要强化预警劝阻,把劝阻受害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及时预警发现潜在受害群众,确保劝阻措施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被骗。要广泛发动媒体,开展全天候、全时段、全平台宣传报道。针对学生、中青年等易受骗群体开展重点宣传,全力保护他们不受侵害。要深入研究诈骗手法和受害人群特点,量身定制有针对性且通俗易懂的反诈宣传方案,进一步提高宣传的精准性、实效性。

(二)增强家庭亲情关爱,铸牢防不法侵害的亲情根基。老年人在退出社会角色回归家庭以后,心理上有较大的失落感,渴望被子女和家庭关心、关爱的心理需求强烈。家庭其他成员,尤其是子女,应多与家中老人沟通交流,让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避免老年人心理上产生亲情的“真空地带”,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三)强化联动综合防范,铸牢防不法侵害的防范基础。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多因性要求在犯罪预防上必须全区域、多部门联动、综合施策。一要强化联动协同。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政法机关、金融监管部门和行业、市场监管、宣传部门、广电系统等多家单位紧密协同、步调一致,始终坚持“三同步”原则,突出舆论引导和依法管控在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中的重要作用,从防范的角度最大限度减少犯罪的发生。二要做实宣传引导。宣传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因地制宜的开展,宣传方式上要注意区分不同年龄段的受众,尤其要关注老年人群体。要坚持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要将其作为基层派出所、社区、村社等单位和组织的日常工作,持续开展,不能搞“一阵风”和“大水漫灌”式的一次性宣传。三要动态风险排查。把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风险排查工作与基层公安机关和其他党群、政府和群防群治组织的社区建设、治安巡防等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治安积极分子的作用,调动广大群众参与风险防范工作的积极性,第一时间弄清“风从哪里来”,研判“险在何处生”,研究“防用哪几手”,明白“控出什么招”,工作触角前移,防患于未然,才能让更多的老年人免遭不法侵害。

                承 办 单 位:东阿县公安局

                                                                              202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