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县学生资助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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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教体发【2019】83号
东阿县学生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印发《东阿县学生资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中学、联校、县直各学校、幼儿园:
经局党组同意,现将《东阿县学生资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学校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东阿县教育和体育局
东阿县学生资助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东阿县学生资助工作方案,自2019年秋季起试行,详情如下:
一、机构建设
学生资助工作,各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每所学校都要设立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由专人负责,并配备计算机、打印机等相关硬件设备。各学校要成立班级评议小组、年级评定小组、学校资助领导小组等“三级认定”工作组,班级评议小组由任课教师和家长代表组成;年级评定小组由年级主任和任课教师组成;学校资助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资助负责人、级部主任和任课教师代表为成员。
二、资助内容
学生资助内容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免保教费(学杂费),二是政府助学金。
免保教费(学杂费)对象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高中教育免学杂费标准为1400元/生/年;学前幼儿教育免保教费金额以实际缴纳为准。
各学段政府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评定之前,应首先把免保教费(学杂费)学生列入资助名单之内,且资助金额不得低于平均资助标准。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以《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为依据,资助对象、比例、人数和资助标准按照各学段助学金实施办法执行。
三、评定流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评定过程分两批进行:第一批通过和县扶贫办数据比对,把本校建档立卡学生筛选出来,同时列入免学费(学杂费)和助学金名单。第二批为其他经济困难学生,经过“三级评定 ”确认名单后,办理助学金发放手续。
(一)免保教费(免学杂费)工作流程
1.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后,根据县扶贫办提供的名单,与本校学生学籍信息相比对,核查出本校建档立卡学生信息;经核实确定为建档立卡学生,应免收保教费(学杂费),已收取的应进行退费;
2.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应收取相关证件复印件,建立贫困档案,列入免保教费(学杂费)名单;确定名单后通知学生填写《免学费申请表》,并向东阿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免学费汇总表》和《免学费情况统计表》,并提交所需资金申请。
(二)政府助学金申请流程
1. 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后,做好资助宣传工作,并向在校学生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致学生家长一封信》。首先把免保教费(学杂费)学生纳入资助名单之内,资助金额不得低于平均资助标准。
2.班级评议小组根据《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对本班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审核评议,上报学生名单至年级评议小组;年级评议小组对本年级学生进行评定,名单上报学校资助领导小组审核;各学校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后,将资助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公布投诉电话,公示后应留存情况说明;通知学生或监护人填写助学金申请表,并为学生办理银行卡。
3.向县资助中心报送《助学金发放统计表》和《助学金发放汇总表》,并提交资金申请,通过银行进行批量发放。
四、档案管理
(一)建档立卡学生档案管理
建档立卡学生应建立贫困生档案,单独存放,材料整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免保教费(学杂费)申请表、助学金申请表、领取发放表、汇总表、统计表、扶贫手册(大红本)复印件等,按学期、年度为单位建立档案,分类存放。
(二)其他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管理
学生资助档案整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计分表、助学金申请表、统计表、汇总表、发放领取表、公示照片及情况说明、学生证件复印件、银行发放明细等材料,按学期、年度为单位建立档案,分类存放。
(三)电子化档案管理
普及电子化档案管理,电子化档案管理具有占用空间小、易查找、避免奔波报送材料等优势,可以利用手机拍照、打印机扫描保存图片信息等。
五、信息填报
资助名单确认后,应及时填报“山东省建档立卡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对于系统内无法查询到的学生,应建立台账,记录系统填报人数及金额等信息。
附:各学段标准表格
附件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样表)
学校: 年级: 班级: 日期:2022年 月 日
基本情况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籍 贯 | |||||||||||
身份证号 码 | 家庭人口 | 手机号码 | |||||||||||||
家庭通讯信息 | 详细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家长手机号码 | ||||||||||||||
家庭成员情况 | 姓名 | 年龄 | 与学生关系 | 工作(学习)单位 | 职业 | 年收入(元) | 健康状况 | ||||||||
特殊群体类型 |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是 □否;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是 □否; 特困供养学生:□是 □否;孤残学生:□是 □否;烈士子女:□是 □否; 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是 □否。 | ||||||||||||||
影响家庭经济 状况有关信息 | 家庭人均年收入 元。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家庭欠债情况: 。 其他情况: 。 | ||||||||||||||
个人承诺 | 承诺内容: 需手工填写“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学生签字: | 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签字 | |||||||||||||
注:1.本表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可复印。
2.以上信息与学生诚信相关,请根据实际选择性情况填写。
3.如选择特殊群体类型信息,应向学校提供相应证件复印件。
附件2
聊城市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认定表
学校(幼儿园): 班级: 日期:
一、基本信息 | |||||||
姓 名 | 性 别 | 年级、班级 | |||||
身份证号码 | 所学专业 | ||||||
二、家庭情况 | |||||||
序号 | 主要项目 | 主要指标 | 分值 | ||||
一 | 父亲职业 | 1、财政供养人员、在编教师、公司股东或高管、私营业主,计 0 分 1□ 2□ 3□ 4□ 5□ | |||||
2、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个体经营户,计 1 分 | |||||||
3、进城务工人员或合同制工作人员,计 2 分 | |||||||
4、务农或临时务工,计 3 分 | |||||||
5、因身体或其他原因无法就业、失踪(联)或去世,计 6 分 | |||||||
二 | 母亲职业 | 1、财政供养人员、在编教师、公司股东或高管、私营业主,计 0 分 1□ 2□ 3□ 4□ 5□ | |||||
2、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个体经营户,计 1 分 | |||||||
3、进城务工人员或合同制工作人员,计 2 分 | |||||||
4、务农或临时务工,计 3 分 | |||||||
5、因身体或其他原因无法就业、失踪(联)或去世,计 6 分 | |||||||
三 | 父亲劳动 能力 | 1、身体健康且有一技之长,计 0 分 1□ 2□ 3□ 4□ 5□ | |||||
2、身体健康但无一技之长,计 1 分 | |||||||
3、3-4 级伤残或有一定劳动能力,计 3 分 | |||||||
4、1-2 级伤残,计 6 分 | |||||||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失踪(联)或去世,计 10 分 | |||||||
四 | 母亲劳动 能力 | 1、身体健康且有一技之长,计 0 分 1□ 2□ 3□ 4□ 5□ | |||||
2、身体健康但无一技之长,计 1 分 | |||||||
3、3-4 级伤残或有一定劳动能力,计 3 分 | |||||||
4、1-2 级伤残,计 6 分 | |||||||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失踪(联)或去世,计 10 分 | |||||||
五 | 家庭其他 成员 | 1、无其他成员或有其他成员且有劳动能力或固定收入,计 0 分 1□ 2□ 3□ | |
2、其他家庭成员中部分有劳动能力或固定收入,计 2 分 | |||
3、其他成员均无劳动能力或固定收入,计 4 分 | |||
六 | 房屋情况 | 1、城镇两套房屋及以上,计 0 分 1□ 2□ 3□ 4□ | |
2、城镇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计 3 分 | |||
3、农村宅基地自建房,计 6 分 | |||
4、无房,计 8 分 | |||
七 | 医疗支出 | 1、家庭成员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在 2000 元及以下,计 0 分 1□ 2□ 3□ 4□ 5□ | |
2、家庭成员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在 2000-1 万(含 1 万),计 2 分 | |||
3、家庭成员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在 1-3 万(含 3 万),计 5 分 | |||
4、家庭成员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在 3 万以上或患重大疾病,计 10 分 | |||
1、家庭成员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在 2000 元及以下,计 0 分 | |||
八 | 受灾情况 | 1、近两年内未遭受自然灾害,计 0 分 1□ 2□ 3□ 4□ | |
2、近两年内遭受一般自然灾害,影响家庭收入,计 2 分 | |||
3、近两年内遭受较重自然灾害,影响家庭收入且造成财产损失,计 5 分 | |||
4、近两年内遭受严重自然灾害,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重大损失,计 10 分 | |||
九 | 家庭变故 | 1、近两年内未出现家庭变故,计 0 分 1□ 2□ 3□ | |
2、近两年内家庭成员出现伤残、失踪或意外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等情况,计 5 分 | |||
3、近两年内家庭人员出现重大伤残、意外死亡或重大变故,计 10 分 |
十 | 就学成本 | 家庭驻地:1、近两年家庭实际驻地在县城及以上,计 0 分;2、近两年家庭实际驻地在乡镇及以下,计 2 分; | |
就学人口:1、1 人,计 0 分;2、2 人,计 4 分; 3、3 人及以上,计 6 分; | |||
十 一 | 学生状况 | 消费状况 2 分:1、一般,计 0 分; 2、较少,计 1 分; 3、很少,计 2 分 | |
健康状况 6 分:1、健康,计 0 分; 2、较差,计 3 分; 3、很差,计 6 分 | |||
十 二 | 政策性 | 1、烈士子女、建档立卡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特困救助供养、特困城镇家 庭、被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家庭子女,计 6 分;2、除烈士子女外的优抚家庭子女、重点工程移民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计 4 分。 | |
总得分: | 合计得分: 分 家长签字: | ||
附件3 | ||||||||
东阿县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计分表 | ||||||||
学校: | 班级评议小组成员: | 日期: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班级 | 联系电话 | 合计得分 | 困难程度 | |
例1 | 张莹莹 | 女 | 371521200001010000 | 2019级3班 | 13866666666 | 70 | 特殊困难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16 | ||||||||
17 | ||||||||
18 | ||||||||
19 | ||||||||
20 | ||||||||
21 | ||||||||
22 | ||||||||
23 | ||||||||
注:困难程度分为特殊困难和一般困难两类。 | ||||||||
附件4:
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证明
学生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家庭住址: ,
其家庭户主姓名 ,
身份证件号码: ,系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建档立卡未\已脱贫贫困户。
特此证明。
证明人:
联系电话:
(镇级或县级扶贫办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个别乡镇可能没有成立扶贫办的需要到县级扶贫办盖章。
附件5
中小学(小学、初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样表)
学校: 年级: 班级: 日期:2022年 月 日
基本情况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籍 贯 | |||||||||||
身份证号 码 | 家庭人口 | 手机号码 | |||||||||||||
家庭通讯信息 | 详细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家长手机号码 | ||||||||||||||
家庭成员情况 | 姓名 | 年龄 | 与学生关系 | 工作(学习)单位 | 职业 | 年收入(元) | 健康状况 | ||||||||
特殊群体类型 |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是 □否; | ||||||||||||||
影响家庭经济状况有关信息 | 家庭人均年收入 元。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家庭欠债情况: 。 其他情况: 。 | ||||||||||||||
个人承诺 | 承诺内容:需手工填写“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学生家长签字: | 学生本人签字 | |||||||||||||
注: 1.本表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可复印。
2.以上信息与学生诚信相关,请根据实际选择性情况填写。
3.向学校提供相应证件复印件。
附件6
拟享受助学金名单公示表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序号 | 受助学生姓名 | 性别 | 班级 | 受助金额 |
如对以上学生名单存在异议,请拨打0635-*******进行投诉。
东阿县****学校
年 月 日
附件7
学前教育免保教费申请表
个人信息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身份证号码 | |||||||||
幼儿园名称 | 年级 | 班级 | ||||||||
全国园籍号 | ||||||||||
家庭信息 | 监护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与被监护人关系 |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
申请信息 | 免保教费申请类型 | A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B非建档立卡孤儿(含重点困境儿童) C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D非建档立卡低保家庭学生 E非建档立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 免保教费 金额 | |||||||
申请理由: 幼儿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 ||||||||||
幼儿园审核意见 | ||||||||||
(公章) | ||||||||||
年 月 日 | ||||||||||
附件8
学校 年 季 助学金
资金申请书
东阿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我校已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经认真核实,共需资助学生 人,(其中建档立卡困难学生 人),需要资助资金 元,特此申请。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签字):
分管校长(签字):
校长(签字):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9
学年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申请表
东阿县 乡镇(街道办事处) 幼儿园
幼儿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 年月 | 入园 时间 | ||||||||||
班级 | 班 | 园籍号 | 身份证号码 | |||||||||||
家庭成员 (或监护 人)情况 | 姓名 | 年龄 | 与本人关系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或学习单位 | |||||||||
家庭经 济情况 | 主要收 入来源 | |||||||||||||
家庭住址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家庭 人口总数 | 家庭年收入 (元) | 人均年收入 (元) | ||||||||||||
申请资 助理由 | 幼儿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 |||||||||||||
幼儿园 审核意 见及公示结果 |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
附件10
中小学寄宿生生活补助资助申请表
A 学校名称:
学生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入学 时间 | 班级 | |||||||||
电子学籍号 | 身份证号 | ||||||||||
家庭成员情况 | 姓名 | 年龄 | 与本人 关系 | 工作或学习单位 | |||||||
家庭经济状况 | 主要收入来源 | ||||||||||
家庭住址及邮编 | 联系电话 | ||||||||||
家庭人口 总数 | 家庭 年收入 | 人均年收入 | |||||||||
申请生活补助金的主要理由 |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学校评审小组意见 | 负责人: 公章 | ||||||||||
B (规范性附录)
C 拟享受国家助学金名单公示表
附件11
普通高中免学杂费申请表
个人信息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民族 | 身份证号码 | |||||
学校名称 | 年级 | 班级 | |||||
全国学籍号 | 本人联系电话 | ||||||
家庭信息 | 监护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与被监护人关系 |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
申请信息 | 免学杂费申请类型 | A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B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C非建档立卡低保家庭学生 D非建档立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 免学杂费金额 | ||||
申请理由: | |||||||
申请学生签字 | 学生家长签字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校审核意见 | |||||||
(公章) | |||||||
年 月 日 | |||||||
附件12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A
B 学校名称:
学生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入学 时间 | 班级 | |||||||||
电子学籍号 | 身份证号 | ||||||||||
家庭成员情况 | 姓名 | 年龄 | 与本人 关系 | 工作或学习单位 | |||||||
家庭经济状况 | 主要收入来源 | ||||||||||
家庭住址及邮编 | 联系电话 | ||||||||||
家庭人口 总数 | 家庭 年收入 | 人均年收入 | |||||||||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主要理由 |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学校评审小组意见 | 负责人: 公章 | ||||||||||
学生资助档案管理规范
一、工作要求
1、资助档案应由经办人立卷,负责人审核。
2、按归档内容,分学期立卷归档,纸介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做到同步保存。
3、专柜存放,集中保管,动态管理,有效利用。
4、应对办理完毕的、有保存价值的纸质文档进行归档。原始材料应完整、齐全、真实、文字清楚;归档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书写应用碳素墨水、蓝黑、黑色墨水,禁止使用纯蓝、红色墨水、圆珠笔、铅笔;禁止传真材料归档。
二、归档内容
(一)机构及规章制度建设存档材料包括:
1.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文件;
2.资助管理工作职责及工作人员分工;
3.办公设备或资产配置明细表;
4.资助工作相关制度文件;
(二)日常管理工作材料
1、上级政策文件和工作通知(学校助学金实施管理办法);
2、学校每学年的资助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自查报告等;
3、学生资助工作各类报表、报告等;
4、学校召开的专题会议记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活动记录,学生资助工作记录等;
5、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处理的投诉及各学校投诉问题处理记录和结果。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
1.家庭经济困难“三级认定”(班级、年级、学校)组织成员名单及相应工作职责材料;
2.“三级认定”小组工作记录(家访记录);
3.公示材料及情况说明(公示名单原始资料、影像资料);
4. 以班级为单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材料档案(计分表、认定表、申请表、贫困证明材料等);
5. 以学年为单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统计表;
(四)资助资金管理及其他
1.以学期为单位的资金申请书;
2.以学期为单位的领取发放表、汇总表和统计表;
3.银行发放明细复印件。
4.致学生一封信发放情况。
(五)事业收入提取资金管理
事业收入中提取3%--5%资助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材料。
三、电子档案管理
1.上级政策文件和工作通知,扫描版或word版。
2.以学期为单位的汇总表、统计表、领取发放表,签字盖章后扫描保存。
3.资助专题会议、活动,以及贫困生认定过程中的影像资料等。
4.电子档案管理应利用移动硬盘、备用电脑等设备,做到定期备份,避免材料丢失。
东阿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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