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县第三实验小学学生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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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县第三实验小学资助方案
根据东阿县教育体育局资助中心会议精神和东教发(2018)85号文件精神以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特制定我校资助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以刘培武校长为组长的资助领导小组,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及顺利进行。
2、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成立由三级认定小组即:班级、年级、校级的三级认定领导小组,对申报的每名学生进行层层认定,以确保资助工作的真实性。
二、资助对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建档立卡的、低保户子女、残疾以及特困供养人员)。
三、资助资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
A、资助资金使用原则: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
B、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
3、下列情况学生,优生资助:
(1)建档立卡人员子女。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残疾儿童
(4)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
(5)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公示无异后,学校将资助名单,审核确定。
3、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
五、监督和检查
1、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建立档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2、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生。
东阿县第三实验小学学生资助流程
根据东阿县教育体育局资助中心会议精神和东教发(2018)8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东阿县第三实验小学2021年秋季学生生活补助资助流程。
参加县教育局资助会议,领会县局资助精神。
召开各分校资助管理人员会议,并召开本校班主任会议,具体安排资助事宜。
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以及资助明白纸进行宣传,并上交回执,做到人人知晓资助事宜。
符合资助条件的同学填写申请表,提交证明材料。
组织三级审核、认定。
对认定结果进行公示5天。
审批并填写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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