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县第二实验小学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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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县第二实验小学非寄宿生资助申请指南
一、每学年9月1日开学后由学生监护人主动向东阿县第二实验小学提出资助申请,并填写《山东省义务教育资助申请表》,签署《东阿县第二实验小学义务教育资助申请承诺书》;
二、学校成立班级评议工作组、年级认定工作组和校级认定领导小组进行三级认定;
三、学校将认定的资助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受资助学生名单上报主管部门教育和体育局,然后统一发放至学生银行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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