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县第二实验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东阿县第二实验小学
2026-01-05

东阿县第二实验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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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的财务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财务人员要认真负责,秉公办事。

2、财务人员要熟悉有关政策和规定,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对不符合规定或手续不合,凭证不齐全的支出有权拒付。

3、帐目必须做到日清月结。会计帐、出纳帐、银行帐要相符。每月要向校长送交一份会计报表,以便校长掌握学校经费情况。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每学期向教师公布一次。

4、学校主管领导可以不定期审查,要发挥民主理财、民主监督,保证合理开支平衡。

5、对各部门需采购的物品,先填写《订购单》,校长审批同意后,由后勤组织人力采购,凭发票核对实物报销。所有发票要报销时,需由后勤人员核实验收,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报销。

6、任何老师不准擅自向学生收取费用。

7、公干出差,私人探亲等报销,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8、财务人员不得贪污挪用公款,如有违反,按政府有关规定处理。

9、支出单据,应向领导及经手人签章,写明用途,方可报销。如需入库的物品应经保管员签收,凡没有公章的单据一律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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