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县陈集镇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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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县陈集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全市人民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传染病防治法》《东阿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卫生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等,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发生在局部,尚未引起扩散或传播,还没有达到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突发事件。
1.发生个案肺鼠疫或肺炭疽病例、疑似病例。
2.发现个案非典型肺炎疑似病例。
3.发生个案霍乱病例或疑似病例。
4.发生个案人禽流感病例或疑似病例。
5.局部发生原因不明的群体性发热或其他疾病。
6.发生无死亡病例报告、10 人以下的食物中毒或轻度职业中毒。
7.局部发生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群体性不良反应。
8.局部出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
9.局部出现一周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水平的一倍以上。
10.其他对公众健康可能造成危害的事件。
(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在较大范围内发生,出现疫情扩散,尚未达到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突发事件。
1.连续发现2例肺鼠疫或肺炭疽。
2.出现非典型肺炎临床诊断病例或多例疑似病例。
3.连续发现2例霍乱病例或多例疑似病例。
4.连续发现2例人禽流感病例或多例疑似病例。
5.连续2个单位(团体)发生原因不明的群体性发热或其他疾病。
6.发生无死亡病例报告、10 人以上、30 人以下的食物中毒或中度的职业中毒。
7.连续2个单位出现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群体性不良反应。
8.连续2处出现有关联性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
9.连续2个单位发生一周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发病水平一倍以上。
10.其它可认定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突发事件。
(三)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影响大、范围广、涉及人数多、危害严重的突发事件。
1.出现2例以上,并继续扩散的肺鼠疫或肺炭疽疫情。
2.出现2例以上,并继续扩散的非典型肺炎疫情。
3.出现2例以上,并继续扩散的霍乱疫情。
4.出现2例以上,并继续扩散的人禽流感疫情。
5.多个单位出现原因不明的群体性发热或其他疾病。
6.有死亡病例报告、30 人以上的食物中毒或重度职业中毒。
7.多个单位出现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群体性不良反应。
8.多处出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
9.多个单位出现一周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明显超过前5年同期水平,并快速扩散。
10.其它可认定为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突发事件。
二、应急处理指挥小组的组成和职责。
(一)应急处理指挥小组的组成
我院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小组,
组 长:赵中翔 院 长
副组长:周淑霞 副院长
成 员:贺 涛 防保科科长
翟昌云 公卫科科长
各科室主要负责人
应急处理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防保科,由贺涛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
1.组织、协调卫生技术力量,防止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蔓延。
2.负责辖区内救护车辆的统一调配使用。
3.组织评估临床治疗病人、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措施效果,完善各项防治方案。
4.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涉及的范围、程度向政府提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和启动预案的建议。
5.负责突发卫生事件的各项监督检查工作。
6.组织开展卫生科普知识的宣传等工作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卫生机构。
1.卫生院对陈集镇镇的突发事件实施监督管理。防保科承担责任范围内的突发事件管理任务。
2.防保科在卫生院的领导下,负责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疫情报告,消毒、防护和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公共场所消毒,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疫点的环境消毒,生产、经营和使用的消毒产品、防护用品的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
3.设专职人员和车辆负责突发事件发生时病人的转运工作,并建立安全的转诊制度。东阿县人民医院为陈集镇突发事件定点医院,承担陈集镇镇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任务。
4.卫生院设立发热哨点和留观室,实行首诊负责制。
(二)卫生专业队伍。
配合县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调配抽调组建处理突发事件所需的流行病学调查、医疗救护和病原监测等卫生专业队伍。
四、监测与预警
根据国家关于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举报、预警通报和信息发布制度的要求,加强农村疫情监测和疫情报告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镇疫情信息网络。由防保科负责信息管理工作,及时上报防治情况和疫情信息。
(一)信息的来源与收集。监测点监测信息、流行病学调查信息、试验室检查信息,医疗机构救治情况信息,下属部门上报的信息,相关部门或单位报告的信息,监督检查工作信息,通过信息公布渠道获得的信息,社会团体、个人报告或举报的信息,通过网络、电视、报纸、文献等渠道获得的信息,上级或外地反馈的信息等,上报的信息必须及时、可靠、准确、全面。
(二)信息的分析与处理。对收集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和汇总,应立即报告镇政府,同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还应组织突发事件疫情分析、预测预报和预警专家组,对本地疫情情况及时进行分析、预测预报,必要时发出预警通报。
(四)预警通报与信息发布
1.预警通报按照省、市、区政府规定执行。
2.各类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在没有得到证实之前,实行保密制度。
3.所有涉及疫情信息的资料均应按法定要求妥善保管、处置。
4.未经授权或未通过正式渠道公布的疫情信息,任何媒体不得随意宣传。
5.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全面。
五、应急处理
(一)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了解情况,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动态,确定事件类别、性质和严重程度,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需要,组织应急救治队伍和有关技术人员赴现场,指导和协助当地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及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应急处理。
1.在坚持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措施的基础上,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和流行病学调查与分析,判定事件的性质、类别和严重程度,同时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制定和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技术方案。
2.对重大中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范围做出判断,判明引起事件的毒物种类及数量,提出现场处置方案,指导和组织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
3.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和县卫生计生委报告,根据事态发展,提出启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
4.加强值班制度,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保证信息联络畅通。
(三)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应急处理。
1.在坚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措施的基础上,各相关科室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
2.组织开展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与报告、分析和预警。组织开展现场调查和预防控制等措施。
六、物资的储备与调度
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消毒和防护用品的准备,卫生院做好医疗救治药品药械的准备。
七、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成立专业队伍,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培训和指导,服从安排。
卫生应急小分队
队长:周淑霞
成员:贺涛、王松、张磊、孙研研、侯贝贝、田菲、翟昌云、
付飞、刘阳阳
卫生应急救援小分队
组长:战秀秀
成员:丁秀丽、张德顺、徐琦、路雪婷、张磊
卫生应急后勤保障小组
组长:袁梅
成员:张磊、王兴瑞
卫生应急宣传小组
组长:翟昌云
成员:张茹、史文静、田菲
卫生应急流调小组
组长:贺涛
成员:侯贝贝、雷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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