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简明问答】《关于2023年支持商贸流通和文化旅游行业促消费十五条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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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支持商贸流通和文化旅游行业促消费十五条政策措施》商贸流通领域政策简明问答
一、出台政策的背景是什么?
答:加快恢复和扩大东阿县居民消费,推动消费全面复苏,通过八条支持商贸流通行业促消费措施,助力我县经济高质量向好发展。
二、制定政策的依据是什么?
答:主要依据是省商务厅等三部门联合印发了《支持商贸流通行业促进居民消费的政策措施》(鲁商发〔2023〕2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会同有关部分,制定了《关于2023年支持商贸流通和文化旅游行业促消费十五条政策措施》商贸流通领域的相关措施。
三、适用的范围有哪些?
答:主要有汽车消费、网络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消费、餐饮消费、农村消费等。
四、具体包括哪几条政策措施?
答: 一是全年拟发放700万消费券,激发市场活力。二是培育引进电商企业县级财政安排 20 万元,对年度实现网络零售额 1000 万元、增幅30%以上且排名前 5 位的电商企业,每家企业给予 4 万元奖励。三是开展直播电商促销,对全年举办 3 场及以上直播电商促销活动,且年度网络零售额 500 万以上、增幅前5 位的企业,每家企业给予 3 万元奖励。四是打造“异业联盟”新业态,对在异业联盟活动中,发挥作用突出且较好促进消费增长的企业给予一定奖补。五是推动餐饮消费回暖,发动企业积极参与市县餐饮消费券核销,推进餐饮经济加快复苏。六是打造消费新场景,引导商贸企业举办多领域、多主题、多层次促消费活动,释放市场需求,加速市场回暖,打造商旅文体、吃住行娱深度融合的消费新场景。七是拓展农村消费市场。八是扩大限上企业规模,县级财政安排 60 万元,支持前十名企业。
五、政策机构、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东阿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解读人:王广友
联系方式:0635- 3264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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