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东阿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十百千” 人才库建设实施方案
农业、畜牧业、渔业
113715240044402574/2024-45387535
东农字〔2024〕5号
东阿县农业农村局
2024-03-25
2024-03-25
有效

东阿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东阿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十百千” 人才库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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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东阿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十百千”人才库建设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育“百千万”人才库建设工作,按照《关于聊城市高素质农民培育“百千万”人才库建设的实施意见》(聊农函〔2024〕30号)文件要求,我县积极助力“百千万”人才高质量发展,为我县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提质增效,加快建设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特制定了东阿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十百千”人才库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紧紧围绕乡村人才振兴重点工作,分层分类培育高素质农民,引导乡村优秀实用人才,发挥东阿县“杜站长工作室”胶乡浓情服务队带动作用,为加快我县乡村人才振兴贡献力量。

二、目标任务

我县结合农业实际,针对农业产业发展情况和示范引领带动效果,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育“十百千”人才库,包括“十佳新农人”、“百名优秀学员”和“千名需求农民”,从而实现高素质农民的分层分类管理,借助“杜站长工作室”胶乡浓情服务队优势,完善乡村振兴人才综合性教育培训体系,对新政策、新技术、新品种进行宣传普及,解决我县农技推广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三、主要内容

(一)选拔“十佳新农人”

按照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育“百千万”人才库建设工作要求,我县计划近期开展东阿县“十佳新农人”评选活动,在全县种、养、加产业领域遴选十名产业规模大、示范带动能力强的杰出高素质农民学员,纳入“拔尖人才库”,明确发展提升渠道和作用发挥途径,实行动态管理。在发展提升方面,开设实用人才专题提升班,作为“土专家”“田秀才”纳入师资库,优先推荐为“农民大师”发展对象,优先遴选其领办的农业经营主体为农民培训田间学校和实训基地,建议在乡村之星、农民职称等荣誉称号方面给予政策倾斜等,择优纳入“杜站长工作室”胶乡浓情服务团队。在作用发挥方面,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壮大产业发展,带领群众发家致富。

(二)选拔“百名优秀新农人”

在全县范围内遴选百名技能水平高、产业发展好的优秀高素质农民学员,纳入“优秀学员库”,计划在种植业领域遴选20人、在畜牧业领域遴选15人、在水产业领域遴选15人、在种养领域遴选20人、在其他领域(非遗文化、农耕农旅文化等涉农领域等)遴选20人、在农业企业(涉农企业)领域遴选10人,积极投身农村经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以上参加遴选的农民在推动乡村振兴、带领农民增收致富和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等方面业绩突出,能辐射带动周边群众。优先推荐参加中央校、省校和市校举办的专题提升培训,优先推荐为农村拔尖人才,纳入“杜站长工作室”村级联络员,优先享受“杜站长工作室”胶乡浓情服务队提供的服务。在作用发挥方面,要充分利用自身技能,为周边群众和同产业群众提供生产指导。同时作为“杜站长工作室”村级联络员,主动搜集本村群众在农业产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难题,积极与“杜站长工作室”团队对接,真正为农服务,为农民办实事。

(三)建立“千名需求农民库”

在全县范围内遴选数千名有培训需求的农民群众,编入“需求农民库”。以每个行政村为基本单元,市、县、镇、村四级联动,深入调研挖掘,建立登记备案制度,摸底排查遴选出符合入库条件的农民,作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备选人员。通过培训需求调查问卷,了解其真实培训意愿与需求,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提供指导性意见。

四、实施步骤

(一)项目准备阶段(2月底-3月底)

联合县委宣传部、县团委、县妇联、现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积极进行沟通协调等事宜,召开2024年东阿县高素质农民培育“百千万”人才库建设暨“东阿县十佳新农人”和“东阿县百名优秀新农人”评选活动会议,召集各镇(街)分管农业镇长,安排具体事项,启动东阿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十百千”人才库建设工作。

(二)宣传发动阶段(3月中上旬-4月中上旬)

在全县范围内对“十佳新农人”、“优秀新农人”评选活动采取有线电话、明白纸、东阿政务网发布、东阿融媒、抖音平台等新媒体短视频等多种手段,切实做到人才库建设宣传工作全覆盖。

(三)组织实施阶段(4月中下旬)

根据“十佳新农人”、“百名优秀新农人”和“千名需求农民”申报条件,按照村级申报、乡镇推荐、县级遴选,县、镇、村三级联动,严格遴选符合条件的农民,遴选出来的学员名单及证明材料上报至东阿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邀请专家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在东阿县政务网和东阿县农业农村局公众号上进行公示,最后由县农业农村局授予推荐对象“十佳新农人”、“优秀新农人”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进行公布。

(四)归档整理阶段(4月底)

安排专人,将采集整理的高素质农民基本信息、产业信息、社会活动信息等,按照人员分类、归属地、产业类型等进行网上入库备案登记存档,同时纸质版证明材料一并归档整理完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高素质农民培育“十百千”人才库建设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保障工作开展。同时加强对各镇(街)、村的督促指导,形成上下衔接、同步联动、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态势,扎实推进各层各类乡村实用人才挖掘。

(二)统筹协调推进。紧密结合“杜站长工作室”胶乡浓情服务队建设,充分发挥高素质农民培育“百千万”人才库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实用人才和优秀学员传授农业技术、传播党的声音、壮大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

(三)注重资源整合。加强与县妇联、县团委等多部门的沟通协调,主动征求意见建议,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整合各方面的资源优势,共同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百千万”人才库建设。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强与宣传部门的合作,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加大对高素质农民培育“百千万”人才库建设工作成效、典型做法、典型人物宣传,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以人才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六、东阿县“十百千”人才库遴选条件

(一)各镇(街)结合实际情况,在所有参训高素质农民学员中选拔确定。采取“个人申报、逐级推荐、县级初审、市级认定”程序开展。

1、个人申报。坚持自愿申报原则,符合遴选条件的高素质农民,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并递交《申报表》,并附事迹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2、逐级推荐。申请人所在乡镇负责材料真实性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个人填写推荐意见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推荐。

3、县级初评。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拔尖学员初步评定,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署推荐意见,呈报市农业农村局。

4、市级认定。由市农业农村局人才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登记备案,录入百名拔尖学员库。

(二)遴选对象:年满18周岁、不超过60周岁,有一定文化程度,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专业技能、社会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优先遴选返乡创业大学生、退伍军人、乡村好青年、三八红旗手等农业领军人才,相关产品或技艺在县级或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中获奖者,其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成果在农业生产实践和推广中取得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东阿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5日


 

附件1

 

东阿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十百千

人才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障东阿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十百千”人才库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加强对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东阿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十百千”人才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武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局长

副组长:赵吉岭  县农业农村局一级主任科员

 员:徐    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许琳琳  县农业农村局科教科科长

            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

   县农业农村局农广校副校长

   县农业农村局农广校

 

东阿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十百千”人才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赵吉岭同志兼任主任,徐琳同志为副主任。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人才库建设工作的全面工作。

 

 

附件2

 

十佳新农人”入库管理办法

 

为实现高素质农民的分层分类管理,充分发挥拔尖优秀学员典型带动作用,针对性开展跟踪服务和政策帮扶,助力其更好发展,建立“百名拔尖学员库”。按照“广泛发动、学员自愿、择优推荐、动态管理”原则选拔优秀学员入库,现制定本实施意见,请认真参照执行。

一、遴选范围

在全种、养、加产业领域遴选产业规模大、示范带动能力强的杰出高素质农民学员10名“十佳新农人”,纳入市校“百名拔尖学员库”。

二、遴选方式

在所有参训高素质农民学员中选拔确定采取“个人申报、逐级推荐、县级初审、市级认定”程序开展择优推荐10名

1、个人申报。坚持自愿申报原则,符合百名拔尖学员遴选条件的高素质农民,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并递交《申报表》,并附事迹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2、逐级推荐。申请人所在乡镇负责材料真实性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个人填写推荐意见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推荐。

3、县级初评。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拔尖学员初步评定,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署推荐意见,呈报市农业农村局。

4、市级认定。由市农业农村局人才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登记备案,录入百名拔尖学员库。

三、遴选标准

“十佳新农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产业规模:

种植业:拥有粮食等作物面积200亩以上,或蔬菜瓜果自建设面积20亩以上,或林业苗圃面积100亩以上,或苹果、桃、梨等经济林30亩以上。

畜牧业: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或存栏能繁母猪200头以上;或年出栏肉牛200头以上或奶牛年存栏200头以上;或年出栏肉羊800只以上或存栏母羊200只以上;或年出栏肉禽2万只以上或年存栏蛋禽10000只以上;或年出栏肉兔3000只以上。

水产业:淡水池塘养殖面积50亩以上,工厂化养殖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

农产品加工业:取得营业执照,且固定资产投资50万元以上,且从业3人以上,年总收入20万元以上。

(二)家庭农场或农业合作社领办人,或农业企业负责人,拥有一定规模产业,能发挥较好示范引领作用。

(三)获得高级及以上农民职称,或市级及以上乡村之星称号,或市级以上其它荣誉或奖励。

四、支持政策

市级支持政策包括:

(一)定期开展专题提升培训,不断提升百名拔尖学员经营水平和技术技能;优先推荐参加省级、中央级农业部门举办的培训。

(二)择优作为“土专家”“田秀才”纳入市县两级农民培育师资库,承担教学任务并发放一定资金补助,发挥传、帮、带作用。

(三)择优推荐为高素质“农民大师”发展对象。

(四)优先推荐申报市级乡村之星、农民职称评定等评优选拔活动。

(五)择优纳入“杜站长工作室”服务团队。

(六)其领办的农业经营主体优先遴选为农民培训田间学校、实训基地和现场教学基地。

(七)加大对百名优秀学员的宣传推介,优先推荐参加技能大赛、创业创新大赛等活动。

鼓励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自身优势,为百名拔尖学员创设扶持倾斜政策,助力其更好发展。

、管理办法

创新利用“积分制”模式对百名拔尖学员进行动态管理,根据学员表现进行月度积分累计,积分排名情况与优先享受各类倾斜奖补政策挂钩。

“积分制”动态管理办法:

(一)加分情形:

1、荣获各级荣誉或奖励的(县级2分、市级4分、省级6分、国家级8分)。

2、成立农民协会或联合会等组织的(成立者加3分)。

3、入库后举办或承担农业领域相关活动情况的(县级2分、市级4分、省级6分、国家级8分)。

4、入库后被宣传推介的(需明确是高素质农民学员)(县级媒体1分、市级媒体2分、省级媒体3分、央级媒体4分)。

(二)淘汰情形:

1、经营过程中有违法行为和不诚信行为的;

2、出现农产品质量问题的;

3、未产生示范带动作用或示范带动作用不明显的;

4、无故多次不配合百名拔尖学员库人才管理的;

5、其它不再适宜纳入百名拔尖学员库人才管理的情形。

 

 

 

 

 

 

 

 

聊城市“百名拔尖学员”申请表暨东阿县十佳新农人申请表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现住址或工作单位及职务


主产业类别、规模主营业务、带动农户情况、年经营收入等情况


获得荣誉情况

(证明材料附在申请表后)


本人承诺

本人承诺以上填报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完全真实,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本人签字:

乡镇审核意见:盖章

 

签名           

级农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盖章)

 

签名           

市级农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盖章)

 

签名           

附件3

百名优秀新农人入库管理办法

为充分挖掘一批产业规模较大、发展经营较好、技能水平较高的高素质农民优秀学员,实现对高素质农民分层分类管理,针对性开展跟踪服务和政策帮扶,助其更好发展,建立“千名优秀学员库”。现制定本实施意见,请认真参照执行。

一、遴选范围

在全县遴选种、养、加产业领域遴选千名技能水平高、产业发展好的优秀高素质农民学员100名,纳入市级“千名优秀学员库”。

二、遴选方式

在参训高素质农民学员中选拔推荐确定,报市农业农村局后,统一纳入千名优秀学员库管理。

三、遴选标准

名优秀学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产业规模:

种植业:拥有粮食等作物面积100亩以上,或蔬菜瓜果自建设面积10亩以上,或林业苗圃面积50亩以上,或苹果、桃、梨等经济林10亩以上。

畜牧业:年出栏生猪200头以上或存栏能繁母猪100头以上;或年出栏肉牛100头以上或奶牛年存栏100头以上;或年出栏肉羊500只以上或存栏母羊100只以上;或年出栏肉禽1万只以上或年存栏蛋禽5000只以上;或年出栏肉兔1000只以上。

水产业:淡水池塘养殖面积20亩以上,工厂化养殖面积500平方米以上。

农产品加工业:取得营业执照,且固定资产投资20万元以上,且从业2人以上,年总收入10万元以上。

(二)家庭农场或农业合作社领办人,或农业企业负责人,拥有一定规模产业,能带领一定数量农户参与生产经营。

(三)获得初级及以上农民职称。

(四)获得过县级及以上荣誉或奖励。

四、支持政策

市级支持政策包括:

(一)优先推荐为百名拔尖学员。

(二)优先推荐参加省级、中央级农业部门举办的培训。

(三)纳为杜站长工作室”村级联络员,优先享受“杜站长工作室”团队提供的服务。

(四)优先推荐申报市级乡村之星、农民职称评定等评优选拔活动。

(五)优先推荐参加技能大赛、创业创新大赛等活动。

鼓励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自身优势,为千名优秀学员创设扶持倾斜政策,助力其更好发展。

五、管理办法

实施动态管理机制,及时增减“千名优秀学员库”人员信息,务求信息真实、有效。出现经营过程中有违法行为或不诚信行为的或出现农产品质量问题的等情形及时淘汰

附件4

 

“千名需求农民库”入库管理办法

 

为大力培育高素质农民,精准掌握农民培训需求,畅通学员遴选渠道,建设“万名需求农民库”。按照“宣传引导、农民自愿、动态管理、真实有效”要求,有序组织符合遴选条件的农民入库,现制定本实施意见,请认真参照执行。

一、遴选范围

所有年龄为16-60周岁,有一定文化程度,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

二、遴选方式

以每个行政村为基本单元,市、县、镇、村四级联动,加大宣传、深入调研、广泛发动,在全面摸底调研的基础上,遴选出培训学习意愿较为强烈、农业产业发展较好或发展潜力较大的农民纳入万名需求农民库,作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备选人员。根据自身农业发展情况确定遴选入库标准,遴选人数不少于1000人。

三、动态管理

本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机制,及时增减数据库人员信息,务求信息真实、有效。

 

东阿县“百名优秀新农人申请表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现住址或工作单位及职务


主产业类别、规模主营业务、带动农户情况、年经营收入等情况


获得荣誉情况

(证明材料附在申请表后)


本人承诺

本人承诺以上填报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完全真实,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本人签字:

乡镇审核意见:盖章

 

签名           

级农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盖章)

 

签名           

市级农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盖章)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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