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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东阿县2024年9月份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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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09-25

东阿县2024年9月份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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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县2024年9月份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一级项目

二级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文件(文号)

定价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

是否涉企

是否行政审批

是否涉进出口

   

一、车辆通行服务费

经营性公路(含桥梁和隧道)车辆通行费

    高速公路:通行费标准见文件。对行驶山东省内高速公路安装ETC设备货车和纳入监管平台的营运大型客车实行85折通行费优惠,政策执行期至2024年12月31日;对通行山东省内高速公路其他ETC客车给予5%通行费折扣优惠,长期执行。
    普通公路(桥梁):一类客车、货车10-20元/车次;二类客车、货车15-25元/车次;三类客车15-35元/车次,货车20-35元/车次;四类客车15-40元/车次,货车25-40元/车次;五类、六类货车30-60元/车次。

鲁交财〔2021〕3号、鲁政发(2023)13号         鲁交财〔2019〕68号、鲁交财〔2020〕25号、鲁交财〔2021〕66号、鲁交财〔2021〕67号

省交通运输部门会同省发展改革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二、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

(一)拖车费

基本价(拖行10公里以内)350-700元/车·次,拖行10公里以上每公里增加10-30元。
使用平板车的,一、二类车按上述收费标准执行。三类车 1100 元/车·次,四类车 1300 元/车·次,五、六类车 1600 元/车·次 。
更换车头牵引的,按 1300 元/车·次计收

鲁发改成本〔2020〕529号                  鲁发改价格〔2023〕993号

省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省交通运输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二)吊车费

一至五、六类车分别为400、800、1200、1600、2500元/车次,吊货物20元/吨


三、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

(一)车辆站务基本服务收费

客运代理费按客运运费的一定比例向承运人计收:一级站不超过10%,二级站不超过8%,三级及以下级别的客运站不超过6%。
车辆安全检查服务费每辆次2元

鲁交运管〔2020〕24号

省交通运输部门会同省发展改革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是 


(二)旅客基本服务收费

补票退票费:当次客运班车开车2小时前退票,按票面金额10%计收;开车前2小时内退票,按票面金额20%计收;因旅客原因延误乘车,在当次客运班车发车1小时内按票面金额50%计收,不足1元按1元计;开车1小时后不办理退票。因客运站或承运人责任延误发车或脱班,免收退票费


四、垄断性交易平台服务收费

(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服务费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展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转让、企业增资、资产转让等交易服务,收费单位可在规定费率以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鲁发改成本〔2023〕21号

省发展改革部门

国资部门

是 


(二)船舶交易服务费

按照实际交易额差额累进方式计收,50万
元(含)以下部分不超过0.7%,50-300万
元(含)部分不超过0.3%,300万元以上
部分不超过0.2%

鲁发改成本〔2019〕535号

省发展改革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五、公证服务收费

(一)证明文件文书类公证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文件

鲁发改成本
2021〕829号

省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省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公证收费减免:
1.重度残疾人、军烈属、享受低保待遇人员申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发改价格〔2021〕1081号文件规定的基本公证服务事项,公证服务费用减免比例不低于60%;
2.与领取抚恤金、工伤赔偿金、救济金、劳动保险金有关的公证事项,证明赡养、抚养、扶养协议的公证事项,公证服务费用减免比例不低于40%;
3.年龄超过80周岁的自然人首次申请办理遗嘱公证的,免收公证服务费;
4.办理不超过5000元的小额继承公证的,免收公证服务费;
5.其他应当减免的,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证明法律事实类公证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文件

六、司法鉴定服务收费

(一)法医类司法鉴定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文件

鲁发改成本〔2021〕1058号

省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省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是 


(二)物证类司法鉴定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文件

是 

(三)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文件

是 

七、生活垃圾处理费

(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5元/户·月。

东发改〔2024〕27号

县发展改革部门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1.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幼儿园、学校、医院等单位每人每月收取2元。

2.宾馆、招待所每床位每月收取1元。
3.餐饮业可在以下两种计费方式中自主选择计费方式,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更改。
1)按每标桌10人计算,每桌每月按20元计收,每桌减少或增加1位,按每月2元递减或递增。
2)“基本处理费+厨余垃圾计量收费”计费方式:基本处理费:按每标桌10人计算,每桌每月按10元计收,每桌减少或增加1位,按每月1元递减或递增。厨余垃圾计量收费:在收取基本处理费的基础上,依据厨余垃圾实际产生量,按0.02元/升的标准另行收取厨余垃圾处理费。
4.商业、服务业、娱乐场所按使用营业面积计算,50平方米(含)以下每月每平方米收取0.20元;50平方米至200平方米(含)每月每平方米收取0.18元;200平方米至800平方米(含)每月每平方米收取0.16元;800平方米至1500平方米(含)每月每平方米收取0.14元;1500平方米至5000平方米(含)每月每平方米收取0.12元;5000平方米以上,每月每平方米收取0.10元。
5.非农贸市场摆摊设点的,垃圾处理费每天每平方米按1元收取。
6.营业运输的客运车辆每月每车20元,其中,7座及以下不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

 东发改〔2024〕27号

县发展改革部门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八、居民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居民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居民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每机25元/月;同址、同户家庭的第二台以上(含第二台)的为7元/月;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优抚对象等低收入用户每机13元/月。

聊发改成本〔2022〕3号

市发展改革部门

新闻出版广电部门

适用范围:全市

九、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

物业服务费基准价格:一至四级未配置电梯住宅每平方米每月分别为0.7元、0.5元、0.4元、0.3元(可以上下浮动10%);一至三级配置电梯住宅每平方米每月分别为0.90-1.00元、0.80-0.90元、0.70-0.80元(含电梯运行电费、年检费、日常维护维修费用)。

东住建发【2011】27号

县住建部门会同县发展改革部门

住建部门


十、医疗废弃物处置费

医疗废弃物处置费

按床位每床每日最高不超过2元收取;按面积营业面积在60㎡以下(含60㎡)的,医疗废物处理费为每月60元;营业面积在60㎡—100㎡(含100㎡)的,面积每增加10㎡,加收10元;营业面积在100㎡以上的,面积每增加10㎡,加收5元;按重量每公斤3.5元。

聊发改成本函〔2021〕81号

市发展改革部门

环保部门

适用范围:全市

十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已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已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

具体收费标准见文件

鲁发改价格〔2023〕502号、鲁发改价格〔2021〕327号

省发展改革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十二、车载气瓶定期检验检测服务收费

车载气瓶定期检验检测服务收费

钢质内胆环向缠绕气瓶200元/只,钢质气瓶220元/只。

聊发改成本函〔2022〕61号

市发展改革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适用范围: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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