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关于印发《东阿县停车场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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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11-25

【部门解读】关于印发《东阿县停车场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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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出台的目的

通过出台政策,进一步加强我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细化分区域差别化停车收费,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不仅能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停车泊位被长期占用等不合理现象,缓冲停车供求矛盾,而且能平衡交通流量,倡导绿色出行,减小交通压力。同时,明确了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政策,推广可持续低碳出行。

二、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为改善东阿县市民停车和出行环境,缓解城市道路交通压力,积极调配城市停车场结构和数量,并合理运用价格杠杆缓解东阿县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问题,为加强东阿县车辆停放收费管理,规范车辆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维护车辆停放者和停车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出台政策的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聊城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3 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 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4 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建发〔2021〕4 号)等有关规定,县发改局会同县交警队、财政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等有关部门,在实地调查、座谈交流的基础上,制定本政策。

四、停车场区域类别

政府指导价停车场区域类别划分,明确了一类、二类、三类区域。停车收费区域划分根据区域交通流量、道路拥堵状况,由有关部门适时进行调整。停车场性质与地段位置不一致的,按其性质确定区域类别。

五、减免优惠

本次收费政策,细化了停车场分类,明确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以差异化收费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同时进一步提高群众及社会满意度。

1.根据《聊城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第七条“实行差异化停车收费,发挥市场价格杠杆作用,遵循同一区域路内高于路外、地面高于立体、地上高于地下、交通繁忙区段高于外围区段、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确定分区域、分路段、分时段、分车型的差异化停车收费标准”原则,综合考虑实际交通供求状况等因素,参照市级最低标准制定。

2.为鼓励绿色低碳出行,悬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车辆进入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给予2小时/次免费停车优惠。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为新能源汽车提供相应停车收费优惠。

六、规范收费公示

1、颜色区分。为方便市民辨识和社会监督,明确不同价格管理形式的停车场收费公示牌使用不同底色予以区分。其中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使用蓝底色公示牌,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使用绿底色公示牌。

2、格式规范。规范收费公示牌内容和格式,公示牌应标明停车场名称、经营管理单位、服务电话、价格管理形式、收费标准、计费方式、优惠减免政策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政府指导价停车场还需标明收费依据、区域类别等相关信息。

 

解读机构:东阿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唐玉友

联系电话:0635-3289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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