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题解读】关于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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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指标情况
(一)大气环境质量。2月份,东阿县综合指数4.43,列全市第9位,综合指数同比改善2.4%;优良天数25天,同比增加2天。六项污染因子,其中PM10浓度为84微克/立方米,全市排名并列第5位;PM2.5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全市排名第2位;SO2浓度为12微克/立方米,全市排名第7位;NO2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全市排名第7位;CO浓度为1.2毫克/立方米,全市排名第9位;O3浓度为126微克/立方米,全市排名倒1位。整体看,两项颗粒物排名位于中间位置,SO2、NO2、CO和O3偏差。(2月份空气质量数据尚未剔除异常数据,以正式发布为准)
(二)水环境质量。2月份,全县重点河流断面均值达到上级考核要求。其中,国控黄河艾山断面达到地表水二类考核标准,优于上级考核标准。
二、烟花爆竹管控复盘分析
1月份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结合重点时段污染特点,狠抓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截至目前,没有出现重污染天,比去年同期减少4天。采取的主要做法有:
一是压紧压实责任。每次重要节点来临之前,县政府及时组织开展调度会议,明确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落实以网格化管理推进禁燃禁放工作,确保排查无死角,管理无缝隙。二是深化源头压减。应急部门停办临时经营许可证,2025年许可证数量35个,累计出库1.1万箱。三是加大过程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持续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开展网格化巡查,特别是公安部门合理布局力量,处罚违规销售违规燃放行为12起,发挥了有力震慑,没有出现“破窗效应”。四是广泛宣传发动。应急部门编制《安全提示》和《禁售清单》;生态环境部门与全县企业签订《承诺书》;城管部门与建成区商铺签订《承诺书》;住建部门与各小区物业签订《承诺书》;教育部门发放《致师生家长的安全告知书》,各小区及主要道路悬挂宣传条幅,形成“群防群治”基础。
虽然全县管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还存在力度不够均匀、成效不够平衡、非禁燃禁放区域传输等问题。针对一月份不利的气象条件,我县狠抓内源管控,春节前,召开烟花爆竹部署会,提前安排部署管控工作,根据我县实际情况,采取“8+2+1”管控模式,即8个部门加2个办事处划分10个片区,每个片区均配备公安力量,形成合力的工作态势,同时利用无人机、高空瞭望等技术手段对全县禁燃区域进行监控,确保禁燃区内无集中燃放点。1月29日(初一)下午,再次调度各部门召开烟花爆竹管控会议,强调继续根据划分区域,加强巡查管控,采取多种手段加强宣传力度,同时对管控薄弱环节提出要求,保持好管控局面,做好烟花爆竹管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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